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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1)下列加点词的意思相同的一项是
A.未尝
识
书具 博闻强
识
B.自是指物作诗立
就
/蒙乃始
就
学
C.
卒
之为众人
卒
获有所闻
D.余
闻
之也久/不能称前时之
闻
(2)用现代汉语翻译下面句子。
①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②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3)对于本文内容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极力写方仲永之聪慧,目的是为写“伤”作铺垫,更增添“伤”的程度。
B.仲永的故事给我们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如果不继续努力学习新知识,也很难取得成就。
C.文中“受之人”是指人的先天条件好,即有天赋。“受之天”指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
D.“世隶耕”三个字在全文中的作用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和对方仲永的天资过人的有力衬托。
【考点】
一词多义,课内文言文阅读,文言翻译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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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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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度: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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