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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公元780年,唐朝推行两税法:以国家财政开支所需为总额,所谓“量出以制入”。所有民户在现居地登记,根据财产情况定户等,按户等高低交纳赋税,“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分夏秋两季征收,“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结果“赋不加敛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其虚实,贪吏不诚而奸无所取。自是轻重之权,始归于朝廷。”每户负担并未增加,但国家财政总收入增加,对户口的掌握也更为准确,“天下便之”。
    一一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等
    材料二清朝入关之初,赋税制度仍沿袭明朝旧制,赋税分田税和丁税两种,折银征收。1712年清政府宣布,以1711年(康熙50年)全国的丁银额为准,以后新增人口,“盛世兹生人丁,永不加赋。”把全国征收丁税总额固定下来。1 723年(雍正元年)下令,将康熙末年已在四川、广东等省试行的摊丁入亩办法推广全国,把康熙5 0年固定下来的丁银额全部摊入地亩,与田赋一体征收。摊丁入亩 又称人丁合一,或称地丁制。历经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四朝一百余年,全国各地基本完成。
    --摘编自褚鸿运((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变革的三大里程碑》
    (1)根据材料一分析两税法在征收方式上的特点;
    (2)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唐、清两代赋税制度改革的积极作用,并指出我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的趋势。
    【考点】中国历史上的重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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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度: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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