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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材料一  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命批准颁布者,不能见诸施行……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而大臣辅弼之,议院不得干预……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
    --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立法权属于参议院,行政权属于总统和内阁,司法权属于法院,国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拥有选举被选举、请愿、诉讼等权利……资产阶级的财产所有权、经营权受到临时政府保护。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依据材料一概括《钦定宪法大纲》的特点。请简要分析其积极作用。
    (2)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有哪些变化?请分析上述变化产生的原因。
    【考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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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度: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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