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表为部分美国宪法修正案简介
生效日期 | 顺序 | 修正案 |
1791.12.15 | 第一修正案 | 保护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出版自由,以及集会的权利、抗议的权利和请愿的权利 |
1791.12.15 | 第十修正案 | 将宪法未授予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保留给各州 |
1865.12.6 | 第十三修正案 | 废除奴隶制和强迫劳役,除非是作为犯罪的惩罚 |
1870.2.3 | 第十五修正案 | 选举权不能由于种族、肤色、或以前曾服劳役而遭受剥夺,此时尚不包括性别 |
1920.8.18 | 第十九修正案 | 公民的选举权不因性别而受限,即确立女性的选举权。 |
1951.2.27 | 第二十二修正案 | 限制一个人可以被选为总统的次数,一人不能被选为总统超过两次,以及在他人当选任期中担任了两年以上者,不能当选超过一次 |
材料二 中华民国的宪政道路并不顺畅,经过1911年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1912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3年的又称“天坛宪草”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14年的又称“袁记约法”的《中华民国约法》、1917年的又称“民六宪草”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19年的又称“安福宪法”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23年的又称“贿选宪法”的《中华民国宪法》、1925年的又称“段记宪法”的《中华民国宪法案》.中华民国不仅没有奠定和巩固五族共和、南北统一、民主宪政的政制框架,反而被国民党一党训政的党国体制所取而代之。
--摘编自张耀杰《民国初年的宪政挫折>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美国宪政历程的特点。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分析中华民国宪法实践的命运及原因。
(3)综合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谈谈你对宪政建设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