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策,尝买骡,得不可被鞍者,不忍移之他人,命养于野庐,俟其自毙。其子与猾驵①计,因经过官人丧马,即磨破骡背,以炫贾之。既售矣,策闻,自追及,告以不堪。官人疑策爱也,秘之。策请试以鞍,亢亢②终日不得被,始谢逆焉。有人从策买银器若罗绮者,策不与罗绮。其人曰:“向见君帑③有之,今何靳④?”策曰:“然,有质钱而没⑤者,岁月已久,丝力糜脆不任用,闻公欲以嫁女,安可以此物病公哉!” 取所当与银器投炽炭中,曰:“吾恐受质人或得银之非真者,故为公验之。” (选自洪迈《容斋随笔》)
【注释】 ①驵:音zǎng,市场经纪人。 ②亢亢:指骡子的脊骨高。 ③帑:音tǎng,库房。 ④靳:吝啬。 ⑤没:同“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