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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正义,无法变更,不容变更。”日本问题研究者、日本企业(中国)研 究院执行院长陈言总结道。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反法西斯盟国组成军事法庭,在德国纽伦堡和日 本东京分别对战犯进行了审判,该审判原则于 1946 年 12 月 11 日经联合国大会通过,1950 年,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据此制定了《纽伦堡原则》,其内容有:
           从事构成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的人承担个人责任,并因而应受惩罚。 违反国际法应受处罚的罪行是:(一)反和平罪:计划、准备、发起或进行侵略战争或破坏国际条约、协定或承诺的战争;
    (二)战争罪:违反战争法规定或习惯(如使用非 常规武器等);
    (三)反人道罪:(指对平民的屠杀、灭绝和奴役等)。
    --摘编自何勤华《纽伦堡审判》 材料二纽伦堡法庭美方首席起诉人罗伯特•杰克逊说:“对全世界来说,纽伦堡
    法庭判决的重要性并不在于它怎样忠实地解释过去,它的价值在于怎样认真地警戒未来。”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次世界大战后在惩处战争责任对象上有何 不同?
    (2)结合材料一并用史实分项例证法西斯国家在战争期间所犯的三类罪行。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在深刻反思世界大战的基础上我们得到怎样的 警戒。
    【考点】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后果,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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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度:较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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