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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西方历史上的“航行自由”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17世纪荷兰法学家格劳修斯(Hugo Grotius)。格劳修斯提出世界海洋应该是“自由”的而不是受到某些国家控制的。这一关于“航行自由”的观点最终为世界各大国所接受。

    海权大国,不管是18-19世纪的英国还是现在的美国,都是航行自由的坚定拥护者。英国主张航行自由是为了推行自由贸易的经济政策;美国主张航行自由既为了确保经济扩张,也为了给美国海军提供在世界各地的“战略介入”,从而维持美国的海上霸权。17世纪的格劳修斯认识到沿海国家应对沿海水域拥有一定的主权,所以航行自由并不是绝对的。从17世纪到20世纪初期,国际上通行的规范是沿海国家可以拥有3海里的领海。这是基于所谓的“大炮射程原则”,即一国应对位于自己大炮射程以内的水域拥有控制权。但这一3海里的原则显然不适用于20世纪的现实。所以,越来越多的国家主张12海里领海权。此外,国际社会也认识到沿海国家应对它们自己领海以内的资源具有开发与使用权。这些关于海洋权益的争辩最终反映在1982年谈判达成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上。

    美国“航行自由”政策的另一矛盾之处在于,美国宣称自己是唯一有意愿与能力维护航行自由这一自由主义国际秩序的核心成分的国家,但与此同时,它却拒绝加入最能体现航行自由原则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请回答:

    (1)材料材料,指出“航行自由”概念的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美国推行所谓公海“航行自由”政策的实质并说明原因。

    【考点】西欧国家的殖民扩张与争夺,华盛顿会议,联合国的建立及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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