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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爱北京的小胡同

    季羡林

      我爱北京的小胡同,北京的小胡同也爱我,我们已经结下了永恒的缘分。

    六十多年前,我到北京来考大学,就下榻于西单大仓里面的一条小胡同中一个小公寓里。白天忙于到北大三院去应试。北大与清华各考三天,考得我焦头烂额,筋疲力尽。夜里回到公寓小屋里,还要忍受臭虫的围攻,特别可怕的是那些臭虫的空降部队,防不胜防。

    但是,我们这一帮山东来的学生仍然能够苦中作乐。在黄昏时分,总要到西单一带去逛街。街灯并不辉煌,“无风三尺土,有雨一街泥”,也会令人不快。我们却甘之如饴。耳听铿锵清脆、悠扬有致的京腔,如闻仙乐。此时鼻管里会蓦然涌入一股幽香,是从路旁小花摊上的栀子花和茉莉花那里散发出来的。回到公寓,又能听到胡同里的叫卖声:“驴肉,驴肉。”“王致和臭豆腐!”其声悠扬、深邃,还含有一点凄清之意。这声音把我送入梦中,送到与臭虫搏斗的战场上。

    将近五十年前,我在欧洲呆了十多年以后,又回到了故都。这次是住在东城的一条小胡同里:翠花胡同,与南面的东厂胡同为邻。我住的地方后门在翠华胡同,前门则在东厂胡同,据说是明朝的特务机关东厂所在地,是折磨、囚禁、拷打、杀害所谓“犯人”的地方。冤死之人极多,他们的鬼魂常出来显灵。我是不相信什么鬼怪的。我感兴趣的不是什么鬼怪显灵,而是这一大所房子本身。它地跨两个胡同,其大可知。里面重楼复阁,四廊盘曲,院落错落,花园重叠,一个陌生人走近去,必然是如入迷宫,不辨东西。

    然而,这样复杂的内容,无论是从前面的东厂胡同,还是从后面的翠花胡同,都是看不出来的。外面十分简单,里面十分复杂;外面十分平凡,里面十分神奇。这是北京城里许多小胡同共有的特点。

    据说当年黎元洪大总统在这里住过。我住在这里的时候,北大校长胡适住在黎住过的房子中。我住的这个地方仅仅是这个院子的一个旮旯,在西北角上。但是这个旮旯并不小,是一个三进的院子,我第一次体会到“庭院深深深几许”的意境。我住在最深一层院子的东房中,院子里摆满了汉代的砖棺。这里本来就是北京的一所“凶宅”,再加上这些棺材,黄昏时分,总会让人感到鬼影幢幢,毛骨悚然,所以很少有人敢在晚上拜访我。我每日与鬼为邻,倒也过得很安静。

    第二进院子里有很多树,我最初没有注意到是什么树。有一个夏日的夜晚,刚下过一阵雨,我走到树下,忽然闻到一股幽香。原来这些是马樱花树,树上正开着繁花,幽香就是从这里发出来的。这一下子让我回忆起十几年前西单的栀子花和茉莉花的香气。当时我是一个十九岁的大孩子,现在成了中年人。相距近二十年的两个我,忽然融合到一起来了。

    不管是六十多年,还是五十年,都成为过去了。现在北京的面貌天天在改变,层楼摩天,国道宽敞。然而那些可爱的小胡同,却日渐消逝,被摩天大楼吞噬掉了。看来在现实中小胡同的命运和地位都要日趋消沉,这是不可抵御的,也不一定就算是坏事。可是我仍然执著地关心我的小胡同。就让它们在我的心中占一个地位吧,永远,永远。

    我爱北京的小胡同,北京的小胡同也爱我。

    (1) 第三段说“我们这一帮山东来的学生仍然能够苦中作乐”。其中“苦”指什么,“乐”又指什么?

    (2) 你如何理解“外面十分简单,里面十分复杂;外面十分平凡,里面十分神奇。这是北京城里许多小胡同共有的特点”这句话的深刻含意?结合全文内容回答。

    (3) 第一段中写道:“我爱北京的小胡同,北京的小胡同也爱我,我们已经结下了永恒的缘分。”作者为什么这样说?请简述理由。

    (4) 比较《胡同文化》与本文的结尾,看它们在对胡同未来命运的看法上是否相同,情感是否一致。

    (5) 作者在文中对胡同文化流露出一种复杂的感情,这种感情在文中是如何体现的?

    【考点】文中重要词、句的含义和作用,散文的内容和主题,作者的态度、观点和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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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度: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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