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武三年春,先主于永安①病笃②。召亮于成都,属以后事。谓亮曰:“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国,终定大事。若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亮涕泣曰:“臣敢竭股肱③之力,效忠贞之节,继之以死!”先主又为诏敕④后主曰:“汝与丞相从事,事之如父!”
(节选自《三国志•诸葛亮传》)
【注释】①永安:即白帝城,在今四川奉节县东北。②笃(dǔ):病重。③股肱(gōng):大腿,用以比喻辅佐之臣。④敕:告诫,嘱咐。
① 召亮于成都,属以后事 ② 臣敢竭股肱之力
若 嗣 子 可 辅 辅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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