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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分)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雅典的陪审法庭创建于梭伦改革时期,最初附属于公民大会。公元前5世纪中期,陪审法庭从公民大会中分离出来,成为雅典民主制的核心机构之一……由于陪审员人数众多,就预防了法官受贿的危险性……陪审员是在开庭时听取原告、被告和证人的口供,当他们弄清案情时,他们就投票判决,相互之间事先不作商议。

    ——吴于廑、齐世荣《世界史》

    材料二  明清两代……中央一级的 “三法司”,即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个机关而言。它们之间是互相监督制约又互相钳制的关系。……清代规定,外省的刑案,一律由刑部核复,未指定会同其他二司共同处理的,大理寺与都察院一般不必过问。三法司共审的,也规定由刑部主稿。在京的案件,也由刑部审理。……提刑按察使司掌管一省的司法工作,府、州、县的长官知府、知州、知县同时也是该级的司法负责人,而且司法工作是他们职分内很重要的一部分。

    ——韦庆远《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

    材料三  12世纪以前,英国虽然已是一个政治统一的国家,但司法体制和法律体系尚未实现全国统一。这种局面在12—13世纪发生根本变化。在此期间,国王政府通过多种途径,……最后终于把全国司法置于国王法庭直接和间接的控制之下。亨利二世时期,陪审团成为一种经常性的司法工具,…… 1176年的《北安普顿法令》……明确了陪审团和法官的不同职权,从而使大陪审团检举制度更加完善。12世纪后期,随着专职法庭的建立,职业法官逐步萌芽,司法审判权开始集中于职业法官手中。1268年,劳伦·德·布鲁克被任命为普通诉讼法庭的法官,他是第一个既非政府官员亦非高级教士而仅凭自己渊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而进入普通诉讼法庭的法官。此后,出身行政官员的法官越来越少,到13世纪末,在普通诉讼法法庭的审判席上已看不到行政官员的影子。12世纪后期,增加了法庭辩论程序,要求诉讼双方于公堂之上互相质疑、即席答辩,这需要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相当的辩论技巧,对于普通当事人来说,已难以独自完成诉讼过程。于是,一个以协助或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为业的新兴阶层——律师就应运而生了。

    ——程汉大《12-13世纪英国法律制度的革命性变化》

    材料四  嗟乎!刑狱者,中西至不可同之一事也。犹忆不佞初游欧时,……尝语湘阴郭先生(即当时中国驻英公使郭嵩焘),谓英国与诸欧之所以富强,公理日伸,其端在此一事;先生深以为然,见谓卓识。

    ——严复《法意•案语自述》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二,指出雅典、中国明清时期审判制度的异同。(14分)

    (2)依据材料三,概括说明英国审判制度“革命性变化”。(6分)

    (3)依据以上材料,以文明史研究范式的基本观点谈谈你对中英审判制度差异的认识。(5分)

     

    【考点】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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