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隆之,字延兴,洛阳人也。为阉人徐成养子。后有参定功,神武命为弟,仍云渤海蓨人。
初,行台于晖引为郎中,与神武深相结托。后从起兵于山东,累迁并州刺史,入为尚书右仆射。又领营构大将,以十万夫彻洛阳宫殿,运于邺。构营之制,皆委隆之。又凿渠引漳水,周流城郭,造水碾硙,并有利于时。
魏自孝昌之后,天下多难。朝贵多假常侍以取貂蝉之饰。隆之自表解侍中,并陈诸假侍中服者,请亦罢之。诏皆如表。自军国多事,冒名窃官者,不可胜数。隆之奏请检括,旬日获五万余人。而群小讙嚣,隆之惧而止。诏监起居事,进位司徒。
武定中,除尚书令。文襄作宰,风俗肃清。隆之时有受纳,文襄于尚书省大加责让。齐受禅,进爵为王。寻以本官录尚书事,领大宗正卿,监国史。隆之性好小巧,至于公家羽仪、百戏、服制,时有改易,不循典故。时论非之。于射堋土上立三人像为壮勇之势文宣曾至东山因射谓隆之曰堋上可作猛兽以存古义何为终日射人隆之无以对。
先是,文襄委任崔暹、崔季舒等。及文襄崩,隆之启文宣,并欲害之,不见许。文宣以隆之旧齿,委以政事。崔季舒等仍以前隙,谮云:“隆之每见诉讼者,辄加哀矜之意,以示非己能裁。”文宣以其任既久,知有冤狱,便宜申涤,何过要名,非大臣义。天保五年,禁止尚书省。又帝未登庸日,隆之意常侮帝。帝将受禅,大臣咸言未可,隆之又在其中。帝深衔之,令壮士筑百余拳,放出。因从驾,死于路中。竟不得谥。
(节选自《北史卷·高隆之传》)
注释:堋,箭垛子。 讙嚣,读音为huān xiāo,释义为喧哗吵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