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弘传
公孙弘菑川薛人也。少时为狱吏,有罪,免。家贫,牧豕海上。年四十余,乃学《春秋》杂说。
武帝初即位,招贤良文学士,是时,弘年六十,以贤良征为博士。使匈奴,还报,不合意,上怒,以为不能,弘乃移病免归。
元光五年,复征贤良文学,菑川国复推上弘。弘谢曰:“前已尝西,用不能罢,愿更选。”国人固推弘。弘至太常。时方通西南夷,巴、蜀苦之,诏使弘视焉。还奏事,盛毁西南夷无所用,上不听。每朝会议,开陈其端,使人主自择,不肯面折庭争。于是上察其行慎厚,辩论有余,习文法吏事,缘饰以儒术。上说之,一岁中至左内史。
弘为人谈笑多闻,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人臣病不俭节。养后母孝谨,后母卒,服丧三年。为内史数年,迁御史大夫。
元朔中,代薛泽为丞相。先是,汉常以列侯为丞相,唯弘无爵,上于是下诏曰:“朕嘉先圣之道,开广门路,宣招四方之士,盖古者任贤而序位,量能以授官,劳大者厥禄厚,德盛者获爵尊,故武功以显重,而文德以行褒。其以高成之平津乡户六百五十封丞相弘为平津侯。”其后以为故事,至丞相封,自弘始也。
时,上方兴功业,娄举贤良。弘自见为举首,起徒步,数年至宰相封侯。于是起客馆,开东阁以延贤人,与参谋议。弘身食一肉,脱粟饭,故人宾客仰衣食,奉禄皆以给之,家无所余。然其性意忌,外宽内深。诸常与弘有隙,无近远,虽阳与善,后竟报其过。杀主父偃,徙董仲舒胶西,皆弘力也。
凡为丞相御史六岁,年八十,终丞相位。
元始中,修功臣后,下诏曰:“汉兴以来,股肱在位,身行俭约,轻财重义,未有若公孙弘者也。位在宰相封侯而为布被脱粟之饭奉禄以给故人宾客无有所余可谓减于制度而率下笃俗者也与内厚富而外为诡服以钓虚誉者殊科。夫表德章义,所以率世厉俗,圣王之也。其赐弘后子孙之次见为適者,爵关内侯,食邑三百户。”
(选自《汉书》,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