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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养一畦露水

              许冬林

              ①露水是下在乡村的。只有古老的山野乡村,才养得活精灵一样的露水。

              ②童年时,在露水里泡大,以为露水是入不得诗文的,直到读《诗经》里的《蒹葭》才开了心窗。“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古老的风情画呈现于眼前:雾色迷濛,芦苇郁郁葱葱,美丽的女子在露水的清凉气息里如远如近……

              ③我的童年里也有睡在苇叶上的露水,但那是另一种风情。生产队里养着一条褐色水牛,农忙时节,孩子们大清早起来割牛草。我和堂姐相约着,去村西河边的芦苇荡里割草。卷起裤管下去,脚下的软泥滑腻清凉,芦苇一碰,露水珠子簌簌洒一身。从脖子到后脊,到前胸,露水的凉意在皮肤上蔓延,还似乎带着微甜的味道。苇丛里的青草又长又嫩,几刀便可割一大把,有时还顺便割一把细嫩的水芹,算作中饭菜。出了芦苇荡,几个大青草把子拎在手上,一路滴着露水。我们的头发和衣服,也被露水打得湿透。仿佛洗了个露水浴,身上、眉毛上、眼睛里,皆是露水。白露未晞。白露未已。

              ④那时候过暑假,晚上不爱在家里睡觉,而是在平房顶上露宿。堂姐堂哥堂弟,唧唧喳喳的一大群,自带凉席,都来我家的平房顶上睡觉。我们简直成了原始部落,月光为帐,星星为灯,感觉自己就那么睡在天地之间,也像草叶子上的一滴露水。到后半夜,露水重重地下来,裹身的毯子又凉又软,翻个身,贴着堂姐的后背,听她说断断续续的梦话,窃窃想笑。星星在耳边,垂垂欲落,虫声蛙声都已歇了,四下幽寂。满世界,只剩下露水的清凉气息在流散、漫溢。露水里睡着,露水里醒来。清晨下房顶,常看见邻家的瓦楞上结着蛛网,蛛网上也悬挂着露珠,亮晶晶的,在晨风里摇摇欲坠。

              ⑤暑假一过,初秋早晨上学,穿过弯弯曲曲的田埂,也是一路蹚着露水去学校。到学校,一双小脚泡得好白,又白又凉,嫩藕一般,脚丫里有草屑和碎小的野花。那时候,常提着凉鞋上学,到了学校后,才下到学校前的池塘边,洗掉脚上的草屑和野花,将一双被露水洗得格外好看的小脚插进凉鞋里。有时不舍得插:是露水让一个乡下小姑娘拥有了一双不为外人知晓的好看的脚。

              ⑥成年之后,庸庸碌碌,在家和单位之间来回折返,过着千篇一律的两点一线式生活。有一日,读《枕草子》里写露水的几句,才想起自己似乎好多年没看见露水了。忙时只顾着抬头往前赶路,快!快!闲时只想饱饱地睡会儿懒觉,起床时,草木上的露水已经遁形。以致以为:露水,是只下在童年的!

                ⑦当然不是。露水一直在下,下在童年,下在乡村,下在有闲情闲趣的人那里。

              ⑧《枕草子》里写露水的笔墨多而有情趣,最爱玩味的是:“我注意到皇后御前的草长得挺高又茂密,遂建议:‘怎么任它长得这么高呀,不会叫人来芟除吗?’没想到,却听见宰相的声音答说:‘故意留着,让它们沾上露,好让皇后娘娘赏览的。’真有意思。”读到这里,我恍然觉得游离多年的一片小魂儿给招回来了。养花种草,不是目的,是为了给一个闲淡的女人去看清晨的露。烽火戏诸侯,裂帛博取美人笑,都不及人家种草来养露水的风雅。

              ⑨我读着《枕草子》,不觉痴想起来。痴想有一天……

              ⑩养一畦露水,在露水里养一个清凉的自己。生命短暂渺小,唯求澄澈晶莹,无尘无染。让美好持续,一如少年时。

            • 2.

              老去的舌尖

                   ①有一部很红的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片子拍得虽然好,但是逻辑却弄反了:并不是那些美味的食物消逝了,而是我们的舌尖不行了。

                   ②品酒大师的舌头,可以品尝出几千种酒的细微差别,说明舌头的品味本领可以潜力无限。然而我们的舌头却伴随着平日的粗糙、咸辣、重口味饮食,一天天地迟钝了,正所谓什么样的食客能造就什么样的厨师,什么样的饭菜也造就了什么样的舌尖。

                   ③在野夫的《看不见的江湖》中描述了一个细节:野夫和黎爷比做拍黄瓜,两盘菜不分名姓,大家盲吃,结果都说其中一盘好吃,翻开盘底一看,果然写的是黎爷的名号。细探究竟,黎爷显然比野夫更用心,野夫用的是铁刀,黄瓜上有铁腥味,黎爷是用木片,黄瓜的清爽皆还留着。

                   ④在台湾中部的大山里,我吃到过一种烧制的阿东翁仔鸡,皮焦脆,肉不干柴,有一股淡淡的焦香,这些鸡在经过几道工序烤制时,用的是一种叫龙眼木的木材生的火,猛火时要猛,文火时要文,而且要把木材的香通过火的熏烤,一点点传到鸡肉里去。热炉膛,红火光,燃烧着对美味的热情,这样烤出来的鸡肉皮脆肉多汁,且有异香。

                   ⑤其实我不大喜欢厨师做的菜,并不是说厨师做的不好吃,相反,厨师做出来的菜精工细雕,花样绵密而繁复,太有“手艺”了。跟厨师菜相比,我更爱吃的,是外婆和奶奶做的菜,她们因为不是厨师,不会觉得是在“做”给别人吃,所以不会去讲究“手艺”,而是融入亲情,做出家常却入味入心的饭菜,那样的菜印着她们手掌的粗糙和温情。

                   ⑥这些老去的味道,慢慢消散在山野之中,炊烟带着她们的精魂越飘越高,越飘越淡,终于“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我们也只能借着回忆和怀念过一把空瘾,唏嘘感慨一下而已。事实上,长年累月的现代饮食吃下来,我们已经的舌头已经迟钝而麻木了,今天,我们舌尖的退化,似乎是一种必然。

                   ⑦舌尖退化的一个表现,就是我们吃什么都觉得淡,都觉得没有味道,所以会去嗜辣、嗜咸,地不分南北,人无论老幼,重口味已经成了我们舌尖上的普遍口味,湖南的辣、四川的辣已经北伐南下、东征西突,麻辣火锅成了时下的最流行。

                   ⑧随着生活节奏工作节奏的变化,我们的舌尖也建立起了一种节奏,追求快和饱,一桌人吃饭,基本上都是在舌头在赛跑,没见到谁还能细细品味。生物学上有一个现象,叫“用进废退”,是说一个人要是不常活动五官四肢或其他部位,这个部位的功能就会渐渐减弱。在我们,舌头不是不用,而是没有细致地用,你可以检讨一下自己,是不是吃东西咀嚼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吃到嘴里还会不会深入品尝食物?恐怕你会大吃一惊,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们自己已经成了吃人参果的猪八戒。

                   ⑨令人担忧的,不只是舌尖的退化,更是舌头背后心头的退化。李安的电影《饮食男女》中,圆山大饭店的大厨师老朱,每天给三个女儿做尽好吃的,然而三个女儿却感受不到他的心思和举止,面对一桌丰盛的美味,她们的舌头忙着数落自己的生活困境和矛盾,何尝有闲暇品味他做的美食?人家邀他再出山,老朱说:“人心粗了,吃又能吃出什么滋味来呢?”的确,当心头被纷繁的欲念占据了,舌头又能品出什么滋味呢?

                   ⑩这就是舌头和心头的通感,人心粗粝了,即使吃得 再精致,听得再高雅,住得再舒适,五官再发达,失去了心头的敏锐,又有什么用呢?

                   (11)怎样才能重新拥有那个娇嫩的,朴素的舌尖呢?

            • 3.

              阅读《几生修得到梅花》,回答下列小题。

                                                                                                                         几生修得到梅花

                                                                                                                                  李榕桦

              ①在万紫千红的花的世界,梅花是最特立独行的一种。

              ②江南的冬天还未过去,寒风肆虐,雪花纷飞,万木都在沉睡之中,而梅花却在这时,绽开一树树的花朵,向人们报告着春之将至的讯息。她不管桃儿、杏儿们嫉妒的流言,也不贪图蜂儿、蝶儿们嗡嗡的追捧,孤傲豪迈地开在漫天飞雪中,不畏严寒,独步早春。

              ③怒号的狂风不是不想吹灭她的火焰,漫天的大雪不是不想掩息她的娇媚,而她却在凌霜斗雪中更加灼灼有神。那纷纷扬扬从天而降的雪花,似乎成了他玉洁冰清的知音,心魂相印的伴侣。

              ④在无锡梅园观赏过梅花,走进梅花,你会感到诗意像湖水一样漫上心头。润如凝脂的红梅,洁如瑞雪的白眉,碧光盈盈的绿梅,明艳灿灿的黄梅,构成了一个缤纷多彩的梅的世界。小小的花朵似乎不受半点尘埃的侵染,宛若悄然飘落凡尘的仙子,真正是冰肌玉骨。你若拿俗常的桃花、杏花和她们对照,越发显得梅花的脱俗。置身花下,你会被随之而来的清幽的芳馨环绕,使你立刻想到“暗香浮动”。梅花的香气不像梨花、水仙花那样肥硕袭人,她若有若无,清逸幽雅,它是那么婉约和内敛。观赏梅的枝干,姿态极美,有的疏影横斜,有的奇崛突兀,有的苍劲朴拙,有的狂放洒脱。怪不得古人说“梅以形势为第一”。

              ⑤最喜欢看那棵古梅,虬曲盘错,势如游龙。铁骨嶙峋、古朴苍劲的枝头,绽放着朵朵温润率真的红梅,那种强烈的对比给你以心灵的撞击,无法用语言描述。仿佛眼前的梅花是从悠远的历史深处走来,她曾与宋代林和靖①相伴相守,在西湖孤山朦胧的月色下,“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她曾和画家王冕相交,是王冕笔下“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的那幅墨梅的范本,在王冕精心经营的梅园里度过许多春夏秋冬。她是陆游一生痴迷的梅花,她是王维、苏轼、杨万里、范大成他们曾经反复歌咏的梅花,她是被鲁迅识为“只有梅花是知己”的那一树,她是历代有道的君子仰慕钦敬,视为修养的典范,感叹“几生修得到梅花”那一树。

              ⑥特立独行的梅花从历史深处走来,那冰肌玉骨的韵致,高标清雅的圣洁,横斜疏美的仙姿,傲岸坚贞的风骨,凌霜斗雪的意志,独步早春的气魄,铸成了华夏民族的心魂,成为了中华民族代代相袭的品格和精神。站在梅花前,无法用语言表达自己的心境,还是陆游说的好啊,“何方化身千亿?一树梅花一放翁”。

              (选自《青海湖》2014年第2期,原文有删改)

              【注释】①林和靖:林逋(968-1028)。字君复,谥号和靖先生。


            • 4. 《阿长与山海经》
                  我很愿意看看这样的图画,但不好意思力逼他去寻找,他是很疏懒的。问别人呢,谁也不肯真实地回答我。压岁钱还有几百文,买罢,又没有好机会。有书买的大街离我家远得很,我一年中只能在正月间去玩一趟,那时候,两家书店都紧紧地关着门。
                  玩的时候倒是没有什么的,但一坐下,我就记得绘图的《山海经》。
                  大概是太过于念念不忘了,连阿长也来问《山海经》是怎么一回事。这是我向来没有和她说过的,我知道她并非学者,说了也无益;但既然来问,也就都对她说了。
                  过了十多天,或者一个月罢,我还很记得,是她告假回家以后的四五天,她穿着新的蓝布衫回来了,一见面,就将一包书递给我,高兴地说道:
                  “哥儿,有画儿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
                  我似乎遇着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赶紧去接过来,打开纸包,是四本小小的书,略略一翻,人面的兽,九头的蛇,……果然都在内。
                  这又使我发生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确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灭了。
                 这四本书,乃是我最初得到,最为心爱的宝书。
                书的模样,到现在还在眼前,可是从还在眼前的模样来说,却是一部刻印都十分粗拙的本子。纸张很黄;图像也很坏,甚至于几乎全用直线凑合,连动物的眼睛也都是长方形的。但那是我最为心爱的宝书,看起来,确是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一脚的牛;袋子似的帝江;没有头而“以乳为目,以脐为口”,还要“执干戚而舞”的刑天。
                此后我就更其搜集绘图的书,于是有了石印的《尔雅音图》和《毛诗品物图考》,又有了《点石斋丛画》和《诗画舫》。《山海经》也另买了一部石印的,每卷都有图赞,绿色的画,字是红的,比那木刻的精致得多了。这一部直到前年还在,是缩印的郝懿行疏。木刻的却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失掉了。
                我的保姆,长妈妈即阿长,辞了这人世,大概也有了三十年了罢。我终于不知道她的姓名,她的经历;仅知道有一个过继的儿子,她大约是青年守寡的孤孀。
                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
            • 5.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往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 6.

              生 命 拔 节 的 声 音

                (1)我的记忆,从3岁那年冬天一阵钻心的疼痛开始。

                (2)那天我蹲在院子里玩,母亲走过来想拉我起来回家吃饭。可就在拉到我胳膊的一瞬间,我听见骨头发出一声闷响,当时只觉得被母亲放开的左手臂垂了下来,手心顿时冰凉冰凉,每根手指都感到不可言说的麻木和肿胀。随后一阵剧痛袭来,我浑身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我惨白的脸色把母亲吓坏了。待母亲回过神来,发疯似的抱起我就往县医院跑。

                (3)检查结果让母亲大吃一惊:左臂骨折!这是我记忆中的第一次骨折,母亲和家人都把它当做是一次意外。

                (4)一个月后,骨头刚愈合的我被母亲抱去医院拆夹板,可我害怕穿白大褂的医生,怎么都不肯坐到医疗室的椅子上。母亲只能强行抬起我的双腿,可就在这一瞬间,又是一声闷响!我“哇”的一声惨叫,左大腿骨当场骨折!

                (5)“这是怎么一回事?”母亲一下慌了神。亲眼目睹这一切的医生紧锁眉头:“带孩子去大医院检查一下吧,看来她的问题不是骨折这么简单。”

                (6)母亲连夜带着我赶到了石家庄人民医院,医生为我拍了片子,最后诊断为“先天性骨质胶原合成障碍”。这是基因变异引起的一种罕见病,也被称为脆骨症,患病率仅为万分之一到一万五千分之一,寿命一般不会超过12岁。医生的诊断让母亲呆愣在了原地。这次接骨手术却成为我心中无法抹去的战栗。

                (7)本来折成两截的大腿,在一群医生的手里竟然断裂成了三截!医生不敢贸然进行手术了,只能放弃。赶来的父亲听说了我的情况,一把抱过我说:“我们换家医院,一定会有办法的。”可是一连去了三家医院,医生都拒绝为我接骨。父亲不甘心,还想再换家医院,却被母亲一把拦了下来,她异常冷静地说:“哪里都别去了,我们回家,我自己为女儿接骨!”

                (8) 当晚,母亲抱着我走到柴房,在柴堆里翻找出几根长竹板。“用这个试试,我看医生上次打的夹板就是这个样子。”母亲又将一件旧衣裳撕成长条,然后摊开一块棉布,把我轻轻放到床上。

                (9)我有些害怕,抓着妈妈的衣服不放。“红儿,别怕,让妈妈先看看。”母亲温柔的语调让我松开了双手。她用手掌缓缓托起我的左腿,可即便动作再轻,她的手稍稍一抖,我就会发出惨叫。母亲屏住呼吸,极力控制着微微颤抖的手,以极其缓慢的动作用棉布把我的左腿裹了起来。

                (10)母亲满头大汗,却仅仅完成了接骨的第一步。接下来该怎么办?母亲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仔细回忆着医生的操作,接着将竹板沿着我的腿在棉布外排了一圈,然后把另外一条棉布一圈圈裹在外面。 

                (11)“妈妈,轻点……”我哀求着。母亲只能放慢速度,慢一点,再慢一点。

                (12) 做完这一切后,母亲虚弱地瘫倒在床边,汗水和泪水顺着脸颊滴答到地上。

                (13)随后是漫长的等待腿骨愈合的日子。一个月后,我腿部的肿胀和疼痛还真的渐渐消失了。

                (14)当棉条和夹板一层层被解开,露出一截比骨折前还要白嫩的大腿时,母亲的眼神亮起来,激动地对我说:“红啊,成功了!不怕了,以后都不怕了!妈妈能给你接骨了!”

                (15)是啊,这次“手术”的成功意味着我能拥有一间“专属手术室”,我再也不用担心骨折时没有医生愿意接收我,母亲就是我的移动生命站!

                (16)9岁那年,母亲决定将我送进小学。虽然学校离我家不远,但那时候我已经身高1.1米,体重也有30公斤。每天,母亲都抱着我奔波在家与学校之间,一天要跑三个来回。

                (17)我在上学——骨折——接骨休养——再上学的轮回里,努力成为一个优秀的人。

                (18)1997年中考,我从东梦古中学300多名考生中,以总分645分、全校第5名的成绩考入广平一中。从2003年10月到2005年5月,仅一年半时间,我通过了北京大学心理系自学考试全部课程,成为那一届第一个毕业的学生。

                (19)2009年,我加入北京瓷娃娃协会,为全国10万脆骨症患者提供帮助。此时的我已不再畏惧骨折,骨折的声音也是我生命拔节生长的声音,两种声音融为一体,无法分割。

                (20)2012年5月,15万字的自传体小说《玻璃女孩水晶心》终于完成,并顺利出版。

               (21)在新书发布会上,我告诉读者,这本书是我送给母亲的最好礼物。在我33岁的生命中,是母亲让我战胜病痛,给我勇气,让我原本疼痛的人生拥有幸福。

            • 7.

              眼泪这么近,背影那么远

              ①第一次在众人面前痛哭失声,是在多年以后,我作为一名实习教师在听别的老师讲课的时候。当时那个老教师讲的是朱自清的《背影》,听着听着,我竟失控地哭出声来,惹得全班四十多个学生都惊愕地看着我。

              ②我想起的是娘,是记事时就知道有着一头白发的娘。娘不是我的亲生母亲,我的父母生了我,却没有养育我。娘是村里出了名的傻女人,那是真正的傻,整天胡言乱语,连生活甚至都无法自理。母亲生下我一个多月后,便被公安人员从那个山村带走,从此和父亲开始了漫长的刑期。而我,从此就成了娘的孩子,那一年,娘四十三岁。

              ③当时村里人都认为娘是养不活我的,那么傻的一个女人,连自己都照顾不了,更别说伺候一个刚满月的孩子了。可是,村里人终于从震惊中明白,有我在身边的日子,娘是正常而清醒的。她能熟练地把小米粥煮得稀烂,慢慢地喂进我的嘴里;她能像所有母亲那样,把最细腻的情怀和爱倾注在我的身上。

              ④印象中娘只打过我两次,打得都极狠极重。第一次是我下河游泳,村西有一条清清亮亮的小河,村里的孩子夏天时都去水里扑腾,我当然也去。从不管我的娘突然跳入水里,把我揪了上来,折了一根柳条就没命地抽在我身上,打出了一道道的血痕。我那时一点儿也不记恨她,只是不明白,我爬上高高的树顶去摘野果她不管我,我攀上西山最陡峭的悬崖她不管我,我拿着石头和邻村的小孩打得头破血流她不管我,只在那么浅的河里游泳,她却这样狠打。

              ⑤还有一次,那时我已在镇上读初中了。有一天她到学校给我送粮,正遇见我在校门前和一个女生说笑。当时她扔了肩上的粮袋,疯了一般冲过来打我,我的鼻子都给打出了血。我虽然不明所以,可依然不恨她。那时我已能想懂很多事,也从别人口中知道了自己的身世。这样的一个女人,能把我拉扯大,供我上学,所付出的,比别人要多千百倍。

              ⑥考进县城一中后,娘来的次数便少了,变成了几个月一次。高三上学期的一天,刚经历了一次考试,我和一个住校的女同学一边往宿舍走一边讨论着试题。到宿舍门前时,竟发现娘站在那里,风尘仆仆的,三十里的路,她一定又是徒步走来的。她看到我还有我的女同学,愣了一下,猛地冲过来,高高扬起手,停了一会儿,慢慢地落在我的脸上,轻轻地抚摸了一下,那一刻,我的心底涌起一种巨大的感动。她从怀里掏出一卷钱塞进我的口袋里,又看了我一会儿,眼角渗出泪来,然后便转身走了。我怔怔地看着她的背影呆住了,那背影渐行渐远,轻风吹动她乱蓬蓬的白发,不期然间,这背影便走进了我的梦里。

              ⑦那竟是我和娘最后一次见面,她在一个月后的一天夜里,静静地离开了这个世界,这一年,她六十二岁。我常想起最后一次见到娘时的情形,她用最温暖轻柔的一个抚摸,把她的今生定格在我的生命里。我考上师范的时候,回村里迁户口,乡亲们为我集了不少钱,并在小学校里摆了几桌饭,为我送行。席间,老村长对我讲起了娘的过去。老村长说,娘原本是邻乡一个村子的村民,丈夫死于煤井中,她拉扯着一个儿子艰难地生活,就像当初养活我一样。她的儿子上了中学后,由于早恋,成绩越来越差,任她怎么管教也无济于事。到得最后,她也就不去管了,可是后来,和儿子谈恋爱的那个女生感情转移,儿子也因此退了学,整日精神恍惚。她本来觉得时间一长就好了,可是终于有一天,这个孩子投进了村南的河里,淹死了。从那以后,她就变得疯疯颠颠,家也不要了,开始了走村串屯乞丐一般的生活。直到到了这个村子,她竟在这里安下身来。

              ⑧那一刻,忽然就记起了娘打我的那两次,心中顿时恍然。就觉得曾被娘打过的地方,又开始疼起来,直疼到心里,我的眼泪落下来。以后的生活中,对娘的思念已成了一种习惯,常常于不觉中满眼泪水。我在每一条路上观望,朦胧的目光中再也寻不见那个蹒跚的背影。娘当初的泪水如今都汇集到我的眼中,而那背影已是远到隔世。

              ⑨我最亲的娘,她的眼泪与背影,竟成了我今生今世永远都化不开的心痛。

            • 8. 冬天的早晨,门口蜷伏着一只很可怜的小猫,毛色是花白的,但并不好看,又很瘦。它伏着不去。我们如不取来留养,至少也要为冬寒与饥饿所杀。张妈把它拾了进来,每天给它饭吃。但大家都不大喜欢它,它不活泼,也不像别的小猫之喜欢游玩,好象是具有天生的忧郁性似的,连三妹那样爱猫的,对于它,也不加注意。如此的,过了几个月,它在我家仍是一只若有若无的动物,它渐渐地肥胖了,但仍不活泼。大家在廊前晒太阳闲谈着时,它也常来蜷伏在母亲和三妹的足下。三妹有时也逗着它玩,但并没有对于前几只猫那样感兴趣。有一天,它因夜里冷,钻到火炉底下去,毛被烧脱好几块,更觉得难看了。
                  春天来了,它成了一只壮猫了,却仍不改它的忧郁性,也不去捉鼠,终日懒惰的伏着,吃得胖胖的。
              这时,妻买了一对黄色白芙蓉鸟来,挂在廊前,叫得很好听。妻常常叮咛着张妈换水,加鸟粮,洗刷笼子。那只花白猫对于这一对黄鸟,似乎也特别注意,常常跳在桌上,对鸟笼凝望着。
                  妻道:“张妈,留心猫,它会吃鸟呢。”
                  张妈便跑来把猫捉了去,隔一会儿,它又跳上桌子对鸟笼凝望着了。
                  一天,我下楼时,听见张妈在叫道:“鸟死了一只,一条腿没有了,笼板上都是血。是什么东西把它咬死的?”
                 我匆匆跑下去看,果然一只鸟是死了,羽毛松散着,好象它曾与它的敌人挣扎了许多。
                 我很愤怒,叫道:“一定是猫,一定是猫!”于是立刻便去找它。
                 妻听见了,也匆匆地跑下来,看了死鸟,很难过,便道:“不是这猫咬死的还有谁?它常常对着鸟笼望着,我早就叫张妈要小心了。张妈!你为什么不小心?”
                  张妈默默无言,不能有什么话来辩护。
                 于是猫的罪状证实了。大家都去找这可厌的猫,想给它以一顿惩戒。找了半天,却没找到。真是“畏罪潜逃”了,我以为。
                 三妹在楼上叫道:“猫在这里了。”
                 它躺在露台板上晒太阳,态度很安详,嘴里好像还在吃着什么。我想它一定是在吃着这可怜的鸟的腿了,一时怒气冲天,拿起楼门旁倚着的一根木棒,追过去打了一下。它很悲楚地叫了一声“咪呜!”便逃到屋瓦上了。
                 我心里还愤的,以为惩戒的还没有快意。
                 隔了几天,李妈在楼下叫道:“猫,猫!又来吃鸟了。”同时我看见一只黑猫飞快地跳过露台、嘴里衔着一只黄鸟。我开始觉得我是错了!
                 我心里十分难过,真的,我的良心受伤了,我没有判断明白,便妄下断语,冤枉了一只不能说话辩诉的动物。想到它的无抵抗的逃避,益使我感到我的暴怒,我的虐待,都是针,刺我的良心的针!
                 我很想补救我的过失,但它是不能说话的,我将怎样地对它表白我的误解呢?
                 两个月后,我们的猫忽然死在邻家的屋脊上。我对于它的亡失,比以前两只猫的亡失,更难过得多。
                 我永无改正我的过失的机会了!
                 至此,我家永不养猫。
            • 9. 青海、新疆,神秘的古罗布泊,马革裹尸的战场,不知道稼先在那里时有没有想起过我们在昆明时一起背诵的《吊古战场文》:
                 浩浩乎!平沙无垠,夐不见人。河水萦带,群山纠纷。黯兮惨悴,风悲日曛。蓬断草枯,凛若霜晨。鸟飞不下,兽铤亡群,亭长告余曰:“此古战场也!常覆三军。往往鬼哭,天阴则闻!”
                 也不知道稼先在蓬断草枯的沙漠中埋葬同事、埋葬下属的时候是什么心情?
                 “粗估”参数的时候,要有物理直觉;筹划昼夜不断的计算时,要有数学见地;决定方案时,要有勇进的胆识,又要有稳健的判断。可是理论是否够准确永远是一个问题。不知稼先在关键性的方案上签字的时候,手有没有颤抖?
                 戈壁滩上常常风沙呼啸,气温往往在零下三十多摄氏度。核武器试验时大大小小的临时问题必定层出不穷。稼先虽有“福将”之称,意外总是不能完全避免的。 1982年,他做核武器研究院院长以后,一次井下突然有一个信号测不到,人们都劝他回去,他只说了一句话:“我不能走!”
                 假如有一天哪位导演要摄制“邓稼先传”,我要向他建议采用五四时代的一首歌,作为背景音乐。那是我儿时从父亲的口中学到的:
                 中国男儿 中国男儿
                 要将只手撑天空
                 长江大河亚洲之东 巍峨昆仑
                 古今多少奇丈夫
                 碎首黄尘 燕然勒功 至今热血犹殷红
                 我父亲生于1896年,那是中华民族仍任人宰割的时代,他一生都喜欢这首歌曲。
            • 10.

              多彩陶碗

              【新加坡】尤今

              ①莫斯塔尔有个古色古香的老桥区,区内有奈街,五光十色,风情万种。

              ②这天,明艳的阳光泼洒在身上,像金色的香槟酒。我和女儿,怀着满满的欢喜,慢慢逛,细细看。丝绸、铜雕、银器、木雕,都是精品。逛着逛着,女儿突然驻足,炯炯的目光里,有一见钟情的狂热。

              ③那家店铺,琳琅满目地摆着多彩陶碗。

              ④每一只碗都有着截然不同的设计,像是一幅幅圆圆地卷放着的抽象画,五彩斑斓。

              ⑤我在碗里听到了音乐,我在碗里看到了故事;我和女儿,一起落入了一个充满童话色彩的神秘王国里。

              ⑥女儿痴痴地看,然后,说:“我要买。”那语调,有着不容反对的坚毅,有着不容劝说的固执。

              ⑦旅居伦敦的她,喜欢烹饪,常常在周末邀约好友到家里共进晚餐。她认为使用这种充满了艺术美的大碗小碗盛放食物,食物也会溢满梦幻的味道。

              ⑧店主是个好脾气的中年女子,她把多彩陶碗一个一个小心翼翼地摆放在地上,让我们挑选。我们母女轻声细气地讨论着,生怕嗓音一大,会把那些精致的陶碗震裂。每一只碗都掇富魅力地展现着自己的风格,或冷隽或柔婉,或朴拙或雅丽,或端庄或奔放;每一只沉默的碗,都在无声地叙述着一个古老的传说。把这样的碗带回家,满屋喧喧嚣嚣的,都是听之不尽的故事。环肥燕瘦,各有千秋。此刻,取舍竟是如此困难。我们拿起又放下,放下再拿起,如此反反复复,几经折腾,终于选定了。

              ⑨大碗、中碗、小碗,各挑了八个。

              ⑩沉甸甸的多彩陶碗,非常坠手。我提醒女儿:“这些碗,不能托运啊,只能手提。”她露出了“赴汤蹈火也心甘”的表情,说道:“没问题,我别的东西不买,就买这个。”又问:“妈妈,您为什么不买呀?”我微笑不语。旅行经年,我早已过了看见奇珍异物就买的人生阶段了。一切的一切,都是过眼云烟,看过了,便算是拥有了。

              ⑪女儿将多彩陶碗一层一层地用报纸包了,千山万水一路上呵护备至地提着返回伦敦,那种如履薄冰的小心,那种溢于言表的兴奋,好似手里提着的是一个初生的巨型婴儿

              ⑫ 返回伦敦不久,女儿便呼朋唤友前来用餐。事后,在电话中告诉我,多彩陶碗把一桌朋友的眸子都照得晶晶发亮,大家击节叹赏。

              ⑬ 女儿很起劲地侍弄着她的多彩陶碗,每逢周末,便烹煮各式各样的菜肴与碗进行搭配。她意兴勃勃地说,每只碗都有自个儿的性格,唯有煮出与它们情投意合的食物,才能村托出它们超尘绝俗的美丽。女儿发现,多彩陶碗用以盛放白白的大米饭或者是清澈的汤水,最能凸显它的美丽;如果放的是汁液浓稠的肉类,会玷污它的色彩,会糟蹋它的图案。

              ⑭我心想:嘿,这不是本末倒置呜?原该是配角的碗碟,现在,不但喧宾夺主地成了饭桌上的焦点,而且,还主宰碗里乾坤哪!

              ⑮ 过了一段日子,女儿竟然绝口不提多彩陶碗了。

              ⑯问起时,她意兴阑珊地说:“在碗柜里搬出搬进,很麻烦;再说,沉甸甸的,清洗也不容易呀!”

              ⑰ 多彩陶碗完完全全地失宠了。

              ⑱对于处在见了“宝贝”就心喜必买阶段的旅者来说,这是必经的道路,也是必交的学费。

              ⑲ 在我家里,被打入冷宫而不见天日的东西,数不胜数。而这些“昔日的宝贝”,都是我千辛万苦地抱着,提着,跋山涉水地捎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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