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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城里人与乡下人

              毕淑敏

              最近几个月来,吃过的最美味的一餐饭,是在乡间的小山村。

              正午时,背靠着池塘,在秫秸搭成的简易凉棚下,主人端上自家种的玉米和土豆,还有刚刚从水中打捞的半尺长的鱼,架在炭火上烤熟。那条鱼从中间被剖开,平铺在红红的火焰上,一条好像变成了两条。浑身披盐挂霜,硬而微黄,好似生了薄锈的盔甲。吃到嘴里,鱼刺和鱼肉都是干脆而火爆的,“咯吱吱”,似嚼着一袭土色的蓑衣。

              我问主人,“用了什么调料?”

              老大爷嘬着旱烟嘴,含混地回答:“盐。”

              我说:“还有呢?”

              主人吐出一口烟雾,清晰地答:“没有了。”

              我不相信地反问:“没有花椒、大料?没有豆豉、辣椒?没有蚝油、香叶?没有……

              主人打断我:“你说的那些都没有,光是盐。”

              我说:“今天才知道,盐是这样好吃啊。”

              主人就笑了,说:“你这个人啊,整岔了。盐并不好吃,好吃的是我们给自己预备的这些个物产。乾隆年间老一辈子怎么着种,咱现在还是怎么着种。我们给自己吃的东西,用的是土法,没有化肥,没有农药,更没有激素。”说到这里,他沧桑的脸上露出一点点不怀好意的浅笑,说:“有件事,我一直整不明白,总想找个不见怪不爱生气的城里人打听打听。”

              我说:“您打听吧,我不见怪也不生气。”

              老人家清了清嗓子,说:“我们在庄稼和菜叶上,用了那么多化肥和农药,眼看着活蹦乱跳的虫子眨眼间就扑拉拉死了一地,可你们城里人一年到头吃的就是这种粮食和菜,怎么到如今还没有被药死呢?”他原本就有地方口音,因为踌躇加之不好意思,让方言味变得更加浓厚。“药死”这个词,在他的发音里,说成“约死”。我听懂了他的话,一时不知如何回答是好。第一个反应是为自己吞下那么多的农药和化肥加激素却“‘约’而不死”,依然活蹦乱跳地大吃东西而深感惭愧。我说:“抱歉啊,我也不知道自己至今为什么还没有被‘约死’……”

              在一旁偷听我们对话的一个小伙子,挺身而出解了我的围。他说:“早年间有一个广告,唱的是‘我们是害虫,我们是害虫……’记得吗?人就像害虫。打了农药,有些人生了癌症等恶病死了,有的就产生了抗药性,不死。你们这些不死的人,就像活下来的害虫,有了抗体,反倒更坚强了。”

              周围的人偷听到我们的话,七嘴八舌道:“是啊,是这样。你看蟑螂,你看老鼠,不是一直被各种药饵毒杀吗?绝了吗?没有!越杀越多。城里人也跟它们似的,毒不死的。”

              我拿捏不准自己作为城里人的一员,在农药和化肥的围攻浸淫中,至今活着,是该自豪还是该悲哀呢?

              “我们从来不吃给城里人准备的东西。我们把给自己吃的东西和卖给城里人的东西,分成两个地块,绝不掺和。今天给你们吃的,就是平日留给俺们自己吃的东西。”老人家非常热情地说。我望着他善良而沧桑的脸,心中满是惘然。

              泾渭分明地把种粮的人和吃粮的人齐刷刷分开,给自己留下清洁的食品,然后用慢性毒药去“约”他人,这是生存的智慧还是蓄意的谋杀?

              我不敢生出责备老人的意思,倘若自己是农人,很可能也出此下策。面对现今中国的普遍现象,无奈,只得寄希望能变成杀不死的青虫。

              前两天看报纸,中国的城镇人口已经达到了62%以上。可否这样说:大部分中国人现在吃的食品,其实是那少部分人不喜欢吃,不屑于吃,也不敢吃的。

              想起“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古训。那是儒家思想的精华,也曾是中华民族根深蒂固的信条。现今在“吃”这个天大的问题上,怎么美德尽失?

              分手的时候,老人很开心地告诉我们,他的一双孙儿女都考上了大学,以后也要成为城里人了。


            • 2.

              飞舞在生命里的蝴蝶标本

              ①阿黛儿的父亲在她12岁那年因为一次意外去世了,阿黛儿因此变得孤僻和敏感。

              ②初一时阿黛儿的学校里新来了一位生物老师格雷特。一次课上,格雷特为了给同学们讲清楚雄鸟和雌鸟的不同,特意举了一个例子,并要求大家进行讨论。阿黛儿一言不发,格雷特觉得很奇怪,有同学告诉他,阿黛儿的父亲刚刚去世了,她最抗拒这种话题了。

              ③后来,格雷特常在课余时间和阿黛儿谈心,阿黛儿却是想尽各种方法逃避,阿黛儿不想看到他人眼神中的同情,她要用行动向人证明,虽然没有了父亲,自己却依然是最优秀的。

              ④学期结束前,格雷特宣布结业考试内容为制作一只蝴蝶标本。对阿黛儿而言,这无疑是一次证明自己的最佳时机。

              ⑤为了这次考试,阿黛儿花费了很多时间,一次又一次地捕捉蝴蝶。终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阿黛儿在郊外的草地上捉到了一只蓝绿相间的彩色蝴蝶。拿着这只漂亮的蝴蝶,阿黛儿按照格雷特上课时所说的方法小心地做着,花了几个夜晚的工夫,终于把标本做好了。完工的那天,阿黛儿第一次睡了个好觉。

              ⑥交标本的日子一天天接近了,阿黛儿的心里充满了期待。然而,就在考试的前一天晚上,母亲收拾家务的时候,竟不小心把那只蝴蝶标本碰到了地上。看着支离破碎的蝴蝶标本,阿黛儿伤心欲绝。母亲内疚地说:“别哭了,都是妈不好,要不然我到学校去跟你们老师解释一下。”“不!”阿黛儿大声地吼叫着,一把推开了母亲,狂奔而去。不知道为什么,阿黛儿居然一个人跑到了学校的教室里,傍晚的学校冷冷清清的,在课桌的抽屉里,阿黛儿突然发现了一只漂亮的蝴蝶躺在那里,这是真的吗?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用力地揉着,是的,是一只漂亮的蝴蝶标本。阿黛儿想,这大概是上帝送给我的吧。阿黛儿欣喜若狂,一路小跑着回到了家里。
              ⑦夜里,阿黛儿把这只蝴蝶放在台灯下仔细地看着,它可真漂亮呀,比自己以前做的那只毫不逊色,淡蓝色的翅膀上若隐若现地缀着些黑色的斑纹。美中不足的是,那只蝴蝶的触角好像断过,是后来人工接起来的。
              ⑧第二天,阿黛儿忐忑不安地带着这只蝴蝶标本向学校走去。上课铃一响,格雷特就来了,他满脸笑容地对大家说:“今天,老师就来好好看看你们的蝴蝶标本。”阿黛儿的心里“突突”直跳。接着老师又说:“今天我们的考试内容不仅看谁做的蝴蝶标本漂亮,更要大家讲出自己制作的过程,看谁对这个技能掌握得好。”此言一出,阿黛儿深深地舒了一口气。

              ⑨“阿黛儿,请你先来说说。”格雷特第一个请她。阿黛儿只好红着脸走上了讲台,把手里的蝴蝶标本递给老师,然后结结巴巴地把自己制作标本的过程讲出来。在讲述的时候,格雷特一直微笑地看着阿黛儿。说到最后,阿黛儿鼓足勇气对同学们说:“其实,这只蝴蝶标本并不是……”正在这时,格雷特突然打断了阿黛儿的话,抢着说道:“并不是很完美吗?哦,是的,阿黛儿和我当初做的标本一样,把蝴蝶的触角给弄断了,看来这个步骤对大家来说都是个重点要掌握的地方哟!好了,从阿黛儿的标本制作过程中我们已经完全可以知道,阿黛儿已经全部掌握了制作蝴蝶标本的方法,我给她的测试成绩是100分”。说完,老师把标本递给了阿黛儿。台下一下子响起了热烈的掌声,阿黛儿的嘴角尝到了咸咸的泪水滋味。

              ⑩下课后,阿黛儿找到老师办公室,想把这只珍贵的蝴蝶标本还给格雷特,因为她明白了那只蝴蝶标本的真相。没想到,阿黛儿的话还没说出口,格雷特就笑着对阿黛儿说:“阿黛儿,你母亲已经打电话把你做蝴蝶标本的事情都对我说了,你什么也不用说了,这只蝴蝶标本就是老师送给你的礼物,希望你能明白,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看不起你,除了你自己。”

                 ⑪格雷特也许不会想到,他的这句话改变了阿黛儿一生。因为就是从那天起,阿黛儿的自卑感已经一扫而尽,并且她真的开始相信,没有人会因为自己父亲的去世而轻视她,除了她自己。

                 ⑫一转眼,10年过去了。如今的阿黛儿已经成为一名美国密歇根大学的研究生。然而不论岁月如何变迁,13岁那年,那只珍贵的蝴蝶,将永远地在阿黛儿的生命中飞舞。

            • 3.

              盛在盘子里的菜

              ①当晓晓走进饭店的时候,我有一点点吃惊。
              ②她是一个非常懂事的孩子,平时都是端着搪瓷缸子站在店门口。
              ③这条街上的人都认识晓晓,还有她那瞎眼的母亲。通常都是瘦瘦小小的她在前面走着,往后伸出一只瘦瘦小小的手,拉着她的母亲。她母亲佝偻着身体,背上是一个脏兮兮的尼龙袋子。每当看到一个塑料瓶、一个易拉罐,或者一块硬纸板,晓晓都会放开母亲的手,停下来。母亲也停下来。晓晓把地上的东西捡起,放进母亲背着的袋子里,然后,继续往前走。母女俩都不怎么说话,一路走着,捡着,一任夕阳的余晖,把身影拉得很长。偶尔,母亲会轻轻叫一声女儿的名字,这让大家知道,她叫晓晓。④吃饭的时候,晓晓会站在我的饭店门口,不说任何话,只一个劲地往店里瞧着。看到我,她就会羞涩地低下头,依旧不做声。我忙把顾客吃剩的饭菜拿出店去,倒进她的搪瓷缸子里。她用双手接着,等我倒完了,看我一眼,便捧着饭菜回到自己的出租屋去。
              ⑤可今天,她却径直走进了我的店里,而且,手上没有那个搪瓷缸子。
              ⑥我拍拍她的小脑袋,问,晓晓,有什么事吗?
              ⑦晓晓摊开手,伸到我面前,是两张钱,一张10元,一张5元。阿姨,我买一个菜。她的声音小得像自言自语。

              ⑧不用买的,你回家把缸子拿来吧,我装些给你。

              ⑨不是的,我是要买一个。她站在那里,眼睛望着自己的脚尖。她的声音很小,但很坚决。

              ⑩这个倔孩子!

              晓晓要买的是一份炒猪肝,她叫我多放点辣椒,说她妈妈喜欢吃辣。

              我把菜炒好,用一次性的泡沫饭盒装着,递给晓晓,同时把钱也退还给她。

              这个可怜而又可爱的孩子!她纯净的眼神,让一条街上的人都喜欢她。我曾问过她,你爸爸呢?她说,不知道。我很奇怪,怎么会不知道呢?她说,妈妈的眼睛看不到后,他就走了,有好几年没看到过他了。我在心里暗暗骂,狠心的男人!街坊也都骂,狠心的男人!远远地看到晓晓牵着母亲,大家就从家里拿些废品扔在路上,让她们捡。她知道是大家有意给她的,捡的时候,会往旁边的门里望一下,那眼神里有感谢的意思。
              晓晓讨饭,但从不讨钱。即使像今天,要专门炒一个菜的时候,她还会拿出卖废品的钱来。 阿姨,给一个盘子盛着吧,我洗好后还给你。晓晓提了个新的要求。
              我笑着说,你用这个饭盒装着,就不用还盘子,也不用洗盘子呀。

              晓晓似乎急了,仰着的脸蛋憋得红红的,讲话也就有些结结巴巴:今天,是……是我妈妈过生日,我想……想把菜用盘子装着,那样会好看些,我妈妈还没吃过盘装的菜呢。

              我赶紧拿来一个盘子,把饭盒里的菜倒在里面。鲜嫩的猪肝,鲜嫩的青椒,还有几枚白色的蒜子,在盘子里闪着油亮的光泽,闻一闻,香味扑鼻。
              晓晓小心翼翼地接过用盘子装着的菜,端在手上,歪着小脑袋左看右看,特别开心的样子。她把钱重新塞给我,我推说不用,她说:不,今天要给钱的。她朝我莞尔一笑,然后端着盘子,小跑着出了店门,穿过车辆卷起的灰尘,一直走到街对面,走到一个我看不到的地方。

            • 4. (1)西双版纳盛行斗鸡,逢年过节村村寨寨都举行斗鸡会。最热闹的要算泼水节时在乡里举行的一年一度的鸡王选拔赛了。各村各寨汇集了上百只雄赳赳气昂昂的大公鸡,在高台上斗得天昏地暗,用淘汰的方式最后遴选出一只最勇敢最善斗的公鸡,授以鸡王桂冠,鸡王的主人可以获得一笔很可观的奖金。
                (2)  曼广弄赛波农丁养的一只名叫哈儿的绿翎大公鸡,已经蝉联了六届鸡王。普通公鸡,能坐上一次鸡王的宝座,已是极大的荣耀。哈儿当了六届鸡王,名声大振,成了家喻户晓的明星。波农丁也因此发了财,据他自己说,他家那栋高大宽敞的竹楼,就是靠鸡王的奖金盖起来的。(3)哈儿长得高大矫健,宝石蓝的尾羽亮得像用猪油擦过,在阳光下闪动着耀眼的光芒,琥珀色的嘴喙像鹦鹉嘴一样弯如鱼钩,一双鸡爪遒劲有力,与鹰爪相比毫不逊色。我观摩过它的斗鸡赛,一遇到对手,它脖子上的彩羽就蓬松恣张开,像撑开了一把太阳伞,奔过去,弯钩似地嘴喙暴风骤雨般猛啄,跳飞到半空,铁爪一把一把将对手身上的鸡毛揪下来,三下五除二,就把对手打得落花流水。
               (4)可惜的是,花无百日红,职业斗鸡也不可能永远雄踞鸡王宝座。岁月不饶人,岁月也不饶鸡,哈儿七岁,作为鸡,已进入了老年期。在它第七次参加鸡王选拔赛时,最后一场是和一只连鸡冠都是乌黑乌黑的黑公鸡相斗。黑公鸡虽然看上去不如哈儿健壮,也不如哈儿有打斗经验,但只有一岁半,年纪轻,耐力好,灵活机警。好一场恶斗,开始时,黑公鸡连连失利,鸡冠被啄碎了,鸡毛像黑色的雪片漫天飞舞;但十几个回合后,哈儿渐渐体力不支了,再也无力飞到半空居高临下用铁爪撕扯,啄咬的频率和力度也明显减弱,黑公鸡却越斗越勇,频频反击。很快,哈儿眼角被啄出了血,一只翅膀似乎也扭伤脱骱,耷拉在地上。鸡王到底是鸡王,丝毫也不气馁,仍顽强搏斗。最后,双方扭抱在一起,像只彩球似地激烈翻滚了一阵,等分开时,哈儿浑身是血,倒在地上挣扎了半天也没能起得来,而黑公鸡还能勉强站起来,仰天发出啼叫。哈儿卫冕失败,鸡王的桂冠让给了年轻力壮的黑公鸡。

              (5)斗鸡生涯,无一例外地都是以失败而告终的,这也是在人们的意料之中。

              (6) 一般来说,斗输的鸡,已失去利用价值,会被主人当做菜鸡宰了吃掉。但波农丁感念哈儿曾经为主人挣来了不少荣誉和财富,不忍心把哈儿当一般的斗鸡看待,抱回家后,替它治好了身上的伤,声明要给它养老送终。
               (7)养好伤后的哈儿变得十分难看,尾羽折断,颈羽稀疏脱落,嘴喙从中间裂开,指爪断了好几根,一只鸡眼被扎瞎了,鸡脖子好像也拧歪了,走起路来歪头歪脑,趔趔趄趄,模样既滑稽又可怜。
                (8)光阴荏苒,转眼又到了泼水节。一年一度的鸡王选拔赛如期举行,高台下人头趱动,鸡武士一个个登台亮相。经过一场场激烈的竞斗,去年那只黑公鸡挫败了众多的强手,再次摘取了鸡王桂冠。它被它的主人抱在怀里,乡长亲自给它鸡脖子上挂红绶带。人们都用羡慕的眼光看着黑公鸡和它的主人,黑公鸡骄傲地抻直脖子,喔喔喔,得意扬扬地打起啼来。
                (9)  就在乡长把红绶带往黑公鸡头上挂时,突然,高台旁一棵缅桂树上,传来一串苍老嘶哑的鸡鸣声,接着,一只绿翎大公鸡,从树枝上飞扑下来,正正地落在黑公鸡头上,一把将黑公鸡从它主人的怀里拽下地来。所有的人都看得清清楚楚。是已被摘除了鸡冠的哈儿。看来,哈儿是不甘心去年的失败,要和黑公鸡一决雌雄。
                (10) 黑公鸡趾高气扬地朝哈儿睨视了一眼,“喔——”长啼一声,声调傲慢轻浮,好像在说:你是我的手下败将,知趣点,趁我还没把你的另一只鸡眼啄瞎,快滚吧,不然的话,我就要不客气啦! 哈儿歪着头,一步一步向黑公鸡逼去。 黑公鸡的主人想要把哈儿赶开,却遭到了台下观众的反对,按规矩,每一只公鸡只要愿意,都有资格参加鸡王的角逐。
                (11) 哈儿和黑公鸡终于扭打在了一起。哈儿显然不是黑公鸡的对手,它老态龙钟,歪头歪脑又瞎了一只眼。十次啄咬九次落空,嘴喙也裂开了,即使偶然被它啄中,也无法让对方造成任何创伤;那脚爪也失去了以往的犀利与威风,即使抓住对方的身体,也最多抓下一两根黑色的绒毛。黑公鸡灵活地躲开哈儿的啄咬,一会儿绕到边侧,一嘴啄下哈儿的一撮颈毛,一会儿跳到上方,一口咬裂哈儿的鸡冠。很快,哈儿伤痕累累,空中飘舞着五彩鸡毛。这已经不像是在斗鸡,而是黑公鸡在练靶子,而且练的是活靶子。
               (12)我觉得哈儿太不自量力了,它年老体弱,又身带伤残。是绝无取胜希望,而且坚持不了多久,就会被斗趴在地上的。果然,几分钟后,它气喘吁吁,虚弱得快站不稳了。
               (13)体魄强健的黑公鸡又跳到哈儿身上一阵狅撕猛咬。
               (14)  哈儿满头满脸都是血,简直变成了一只血鸡。可它仍恣张着带血的颈毛,亮出残缺的嘴喙,脖子一伸一伸地做出啄咬的动作;它的身体剧烈颤抖,要倒不倒的样子,可始终没有倒下去,不仅站着,还步履蹒跚地艰难地向黑公鸡追来。
                (15)按照不成文的斗鸡规则,一方要么倒在地上起不来,要么扭头逃出场子,才算决出胜负。哈儿既没有倒在地上,也没有逃出场子,所以还不能算输。黑公鸡终于有点心虚了,明摆着的,除非哈儿当场气绝身亡,是不可能退出比赛的。不知道它是被哈儿的勇敢震慑了,还是不忍心对一只已快走上黄泉路的老公鸡施暴虐杀,咯咯咯发出一串无奈的叫声,转身退出了场子。
               (16)按照斗鸡规则,退出场子就算输了。
               (17)哈儿站在斗鸡场中央,昂着头,“喔——”发出一声带血的啼鸣……
            • 5.

              倒挂的油画 金建云

              我家的餐馆开在美院边上,美院的师生常常来餐馆吃饭。我的父亲是个很优秀的厨师,他不懂艺术,但是一直很尊重这些搞艺术的人。 

                父亲眼中似乎只有两类画家:一类是成功的,另一类是怀才不遇的。成功的画家常常请客,在餐馆里提前存上一笔钱,吃完饭就拂袖离去;怀才不遇的画家都喜欢赊账,偶尔还掉账单的一部分,然后继续赊账。 

                陈是个怀才不遇的画家。有一天,陈吃完饭后,找父亲借钱。他说自己的母亲病危,他非常想去见她最后一面。父亲想都没想就帮他出了机票钱,嘱咐他立刻打的去机场,千万不要留下终身遗憾。 

                一个月之后,陈重回餐馆吃饭。他对父亲千恩万谢,一定要送他一幅画。父亲指着餐馆墙壁上挂满的画说:“你看,很多有困难的学生都以画抵账,我这里最不缺的就是画了。过去的事情你不要放在心上,尽管来吃饭就是„„”   陈恳切地说:“这幅画不是为了抵账,而是为了报恩。我陪伴在母亲身边看着她咽气的时候,最感谢的人就是你。你让我没有留下终身遗憾,我实在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感情,就画了这幅油画。您务必要收下,否则......”       

                 父亲终究不忍拂了陈的好意,便把这幅画带回了家里。这是一幅抽象派的油画,几团大大的色块,深浅不一,形状莫名。由于客厅、卧室墙壁上都有了装饰品,所以父亲把这幅画挂

              在了厕所里。于是,我们家人如厕的时候都可以欣赏这幅画了。 

                厕所靠东,朝阳温暖的光线常常落在这幅画上,色块隐隐浮动,凸凹有致。我们越看越觉得奇妙,不知不觉脑中就会出现很多美丽的联想。母亲说她每次注视这幅画的时候都会想到她的家乡,想到漫天彩霞和她少女时候的梦;父亲说他会联想到自己的父亲,父亲去世的时候他无法送终,那种挥之不去的哀愁也浓缩在浮动的色块中了„„   后来,父亲把这幅画从厕所请到了客厅最显眼的位置。父亲常说陈能画出这么伟大的作品,让我们这一家“粗人”都为之感动,有朝一日他会大有出息的。果然,没过10年,陈成为我国著名的抽象派画家之一。他的画开始被许多美术馆和博物馆收藏,据说市面上每幅画已经卖到了百万元。陈还是常常带朋友来我家的餐馆吃饭,他早就不赊账了,还常常请父亲喝一杯他自带的洋酒。相识于贫微时的感情,不用太多的言语,一颦一笑中就能看懂。   

                有一天,陈忽然说想看看当初送给父亲的画:“这么多年来,那仍是我这一生中最满意的作品。”父亲将他带到了家中,一进客厅陈就大叫起来:“你把我的画挂颠倒了!” 

                我们一家人都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原来当年他忘记了签名,而我们都是些看不懂抽象画的“粗人”。陈取下画,转过来,郑重其事地在右下角签上了自己 的名字。然后他半开玩笑地对父亲说:“哪一天你缺钱了,打电话给博物馆,他们会送钱上门并千恩万谢的。” 

                父亲很认真地说:“这幅画已经是我家的宝了,看了这么多年,我们已经有了感情。我虽然是个粗人,但是绝不会卖艺术和感情的。” 

                陈高兴地拍了拍父亲的肩膀说:“老哥,你真是我见过的最有文化的厨子。这幅画在你手里,真是值了。” 

              于是,这幅画就继续留在了我家的墙上。只是,我们一家人还是喜欢扭头来欣赏它颠倒过来的样子,就好像它本来就该如此一样。随着年龄的增长,看到很多鱼龙混杂的现象,我越来越感觉到父亲朴实话语中的真谛——一个人风雅与否,不在于他是否懂得艺术和美,而在于他是否有一颗敬畏和尊重的心。

            • 6.

              名人墙

              王伟华

                 哥已经来弟家三天了。

                 哥终于支支吾吾,把自己的来意讲明了。

                 弟是将军,是小清河村里走出去的最能的人,也是乡里有名、县里挂号的人。哥是小清河村村支书,早已退了很多年了。退了的哥偏偏不肯安生,喜欢乱操心,家乡的雨季眼看就要来了,小清河就要变成黄水河。河上无桥,村民出行,村里的孩子们来来回回上学又成了问题。哥在新任村支书面前夸下海口,他去省城找他家老三,一定要把修桥的钱给化来。

                “哥,不是兄弟我不念乡情,我确实有我的难处。家大业大是不差,可向我伸手的地方也多啊……你也这么大年纪了,回去好好跟嫂子过日子吧,折腾啥呢?你一手能翻了咱那穷窝儿的天么?”

              弟满脸真诚,说得哥红着脸低了头。

                 哥走了……

                 哥没再向弟开过一次口,回家他闷闷地跟新任村支书说:“老三有难处,咱不能难为他。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桥,咱自己修吧。”

                 哥带头把自己存的那点儿养老钱全拿出来,又挨家挨户去动员:再苦不能苦孩子啊。那些心下犹豫的村民也就不再好说什么,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小清河上人欢马叫,热腾腾地忙活起来。没有谁号召,顺其自然,哥成了建桥的大总管,从桥体设计到材料的置备,他都一手操管。七十多岁的老头儿了,驮着背,顶着一头白发,在人声喧嚣的工地上,指挥人,指挥车。有爱开玩笑的年轻人从“嗵嗵嗵”的马达声里冲他大喊:大爷,我看您有大将军的风度。

                 工地上噪音太大,哥听不清,但从对方脸上的表情明白些什么。他咧开嘴,笑得憨,也笑得欢,露出黑黑的空牙洞来,额前的一缕白头发在风里一下一下的翻。

                 桥修成,一座漂亮又结实的双孔石拱桥,青石桥体,白沙路面,神气地横跨在小清河上,蛮横了多少年的小清河一下子驯顺了,不再张牙舞爪,河水从桥孔下钻过去,柔顺地顺河堤而下。村民们到河对岸去种田,不再用肩挑手提,三轮机动车可以开到家门口,孩子们上学不再用大人护送,背着书包蹦蹦跳跳就过了河。村里再没有牲畜掉下河淹死这些让人烦恼的事儿了。

                 修了一座桥,把哥累得不轻。原来就的人,身体越发弱下去。他要拄着拐棍才能从家走到桥上看看。夕光晚照中,村里上空的炊烟袅袅地升上天空。牛羊归圈,孩子放学村民扛着工具慢悠悠回家。满头银发的哥拄着拐棍站在桥头,被西天的云霞镀了一身的金粉。像一尊塑像

                  大爷好啊。

                  大爷爷好。

                  ……

                 每一个过路的人,看到桥头上伫立着的哥,都会恭恭敬敬向哥打声招呼。

              哥回应着,脸上的笑意久久不去。

                 哥给弟打电话,说小清河上有桥了,小车可以一直开到家门口。哥想弟了,年纪越大,越是牵念。弟却总是那么忙,今天出差,明天开会,一副日理万机的样子。

                 哥便不再说什么,叮嘱几句,挂电话。

                 弟回来时,哥已经缠绵病榻多日。弟不是专程回来看哥的,是回来参加县里的一个活动。县里要树一面名人墙,把全县在全国各地的显要都召集回来,给他们立传扬名,也是对县里的一项宣传。

                 弟说,这是县里的大事,自己再怎么忙也要回来啊。

                 是,是该回来。人不能忘本。哥拉着弟的手亲不够。

                 呵,你以为他妈的他们白请我回来啊,每个人都要带着货回来。一个名字刻上去,二十万。弟还是那气度,当将军当惯了,说起话来。

                 二十万块?二十万啊……哥脸上的笑容慢慢敛了去,他的肝又开始疼了。疼得他直抽凉气。二十万块,我们乡下人几家一年不吃不喝也攒不够二十万。我们修桥才花了四万多……

                 花二十万,就为把名字刻到石头里,哥到死也没想明白弟这算的是哪门子帐。

            • 7.

              捡到金子之后

              王 茜

              在一片峡谷中,住着一个牧童和他的妈妈。为了生存,牧童每天都要上山砍柴、放羊,日子很苦。牧童真希望自己能得到一块金子,哪怕很小。

              这天,牧童又上了山。

              望着人迹罕至的山脊,荒凉而贫瘠的土地,颤巍巍地矗立在山坡上的可怜的小木屋,他不禁叹了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哎哟!”牧童突然跳了起来。地上隐约有一束金光射来——金子!牧童瞪大了眼睛,一捋袖子,使劲地挖起来。好大的一块!牧童兴奋地抱起金子,飞一般下山去了。

              “我挖到金子了!”牧童喊着,跑进屋,双手把金子捧到妈妈面前。

              妈妈注视着牧童的一举一动,没有说一句话,轻轻将牧童拉到身边……

              牧童不解地望着妈妈。

              妈妈感叹道:“那不属于你的金子,它没有什么价值。相反,它也许会给你带来厄运。” “不,它能使我们富裕。”牧童争辨着。妈妈摇了摇头。

              牧童感到失望而愤怒,他抱紧金子,说:“我要证明给你看。”然后,他跨出了家门。

              牧童来到一个小镇。他将金子背在背上,手里攥着敲下的一小块,走进一家首饰店。老板将这一块金子举到眼前,用狐疑的眼光瞟了牧童两眼,说:“你从哪儿弄来的?”“山上捡的。”牧童随口说了句,便赶紧闭了嘴,抢过金子,快步走出了店铺。

              他走进酒店,走进衣店,走过大街小巷,处处都有人投来狐疑的目光。牧童渐渐害怕起来。

              傍晚,牧童心惊胆战地走在无人的街上,心中涌起不祥的预感。

              “把你的包放下。”突然,一个可怕的声音从背后传来。*W

              牧童猛地一回头。那人伸手就抢包,牧童赶紧护住。几个回合,牧童有些不支。就在此时,只见一位道士一闪而出,弹指一击,那人立即倒地。牧童目瞪口呆,赶紧屈膝相谢。道士却已渐渐远去,只给他留下一句话:

              “只有自己创造的东西才属于你。”

              猛然间,牧童想起他妈妈的话,懊悔万分。

              当晚,牧童离开了小镇,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将金子埋进深深的地下,他不愿再让这金子迷惑他人。

              牧童终于又回到了山沟里。他不再企求金子,而是开始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生活:植树种草,开荒种田,放羊养牛,还养花种果树,凡是能做到的,他都尽力去做。

              秋天,牧童爬上高高的山顶,遥望洒满自己汗水的山谷。多美啊!生机盎然的山林,处处是鸟语花香;绿茵茵的草地上,成群的牛羊在悠闲地吃草;美丽的果林散发着浓浓的芳香;当年山坡上的木屋如今变成了“美丽的空中楼阁”;盛开的花圃把山坡装点得格外迷人……一切都变了。

              “我的金子。”牧童自豪地说。`<

            • 8.

              最初的温暖

              邹扶澜

                 ①男孩小时候家里很穷,甚至有时连上学的本子也买不起,常常用完了正面用反面。一天,班里来了位新生,是个漂亮的女孩,扎着鲜艳的蝴蝶结,背着一个让全班同学都眼红的书包。

                 ②女孩跟他成了同桌。她的文具盒里装满了各种漂亮的笔和橡皮,她还有很多崭新的方格本,甚至有精装的笔记本。男孩偷眼看,心里既嫉妒又眼馋。

                 ③男孩自尊心很强,怕女孩笑话,本子用完便不再用反面,也就不记笔记,只靠脑子记。女孩感到很奇怪,有一天问他,他说:“会了,不用记了。”女孩好像明白了什么,主动拿出两个本子给他,男孩拒绝了,女孩羞红了脸,几天不和他说话。有一次,班里组织看电影。每人交5分钱,男孩没有钱,就没有报名。女孩高兴地跑到他跟前,说:“明天下午看电影,我替你把钱交了。”男孩气恼地说:“我不去,用不着你给我交。”女孩委屈地哭了,说:“你以后还给我还不行吗?”男孩没有再说话,勉强答应了她。

                 ④第二年,女孩的家要搬了,男孩不知道要搬到哪儿,只觉得有一种留恋的感觉,仿佛丢了东西似的。知道她走的日期后,那一天他没有去上学,早早地候在一个十字路口——县城开往外地的车辆都要经过这。终于,一辆大货车开了过来,女孩和她的哥哥站在车厢里。女孩看见了他,高兴地向他挥,男孩想跟她说点什么可没有说出来,车速很快,一溜烟从眼前过去了。

                 ⑤第二天上学,班里一个女同学给男孩送来一个沉甸甸的牛皮纸包,说是同桌留给他的。男孩打开,是厚厚一摞没用过的各式作业本,还有她用过的漂亮文具盒,里面装满了铅笔,还有一支能抽水的钢笔。笔中间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送给我最好的同桌。

                 ⑥男孩哭了,他突然觉得,因为嫉妒?,他对同桌太不好了,但她没有记恨他。从那天起,他的心知道了什么叫疼痛。

                 ⑦那个文具盒,他一直保存着,有时候拿出来看看,眼前会晃动着一对鲜艳的蝴蝶结,一跳,一跳……

                 ⑧几十年过去了,男孩读完大学,又读了博士,打拼多年后成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总。阅尽沧桑后,他越来越怀念那个当年跟他同桌的小女孩,于是在报纸上登了寻人启事,寻找那个叫王丽晨的女孩。

                 ⑨电视台的记者闻讯后,邀请他做了一次访谈,面对现场的许多观众,他把藏在心底的那段往事说了出来,说到动情处,他几次哽咽,说如果能见一见当年同桌的女孩,此生也就无憾了。

                 ⑩主持人问他:“为什么非要见她呢?相见不如怀念,保留最初的那份美好,为她祝福,不是很好吗?”

                 ⑪他摇了摇头。

                 ⑫主持人又说:“丽晨现在已经步入中年,也许已经发福,也许过得很不如意,如果是这样,你还会执意见她吗?”

                 ⑬他说:“是的,我想当面对她说声谢谢。另外,如果她有什么难处的话,我想尽自己所能帮她一把。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想着她,甚至没有一天忘记过她,小时候,因为贫穷,我看过太多的冷眼,但她给了我最初的温暖,这成了我生命的动力……”他已经泪光莹莹,“我想看见她还美好地生活着,跟我一样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沭浴着温暖的阳光……”

                 ⑭几天后,他收到一封信:“亲爱的刘兵同学,不瞒你说,那天我就坐在观众席上。之所以不见你,并不是因为你太富有,或者我已经老了,而是有些美只适合放在心里,就像一坛陈酒,一旦打开味道就淡了。感谢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活在你心里,如果你对我心存感激,那就在心里保存那份最初的美好并把它传递下去吧。”

                 ⑮信是那位主持人写的,王丽晨是他的妹妹。她已于三年前病逝。

            • 9.

               ①我幼时,家对门有条胡同,又窄又长,九曲八折,望进去深邃莫测。隔街是店铺集中的闹市,过往行人都以为这胡同通向那边闹市,是条难得的近道,便一头扎进去,弯弯转转,直走到头,再一拐,迎面竟是一堵墙壁,墙内有户人家。原来这是条死胡同!好晦气!凡是走到这儿来的,都恨不得把这面堵得死死的墙踹倒!

                 ②怎么办?只有认倒霉,掉头走出来。可是这么一往一返,不但没抄了近道,反而白跑了长长一段冤枉路。正像俗话说的:贪便宜者必吃亏。那时,只要看见一个人满脸丧气从胡同里走出来,哈,一准知道是撞上死胡同了!

                 ③走进这死胡同的,不仅仅是行人。还有一些小商小贩,为了省脚力,推车挑担串进来,这就热闹了。本来狭窄的道儿常常拥塞;叫车轱辘碰伤孩子的事也不时发生。没人打扫它,打扫也没有用,整天土尘蓬蓬。人们气急时就叫:“把胡同顶头那家房子扒了!”房子扒不了,只好忍耐;忍耐久了,渐渐习惯。就这样,乱乱哄哄,好像它天经地义就该如此。

                 ④一天,来了一位老者,个子矮小,干净爽利,一件灰布长衫,红颜白须,目光清朗,胳肢窝夹个小布包包,看样子像教书先生。他走进胡同,一直往里,可过不久就返回来。嘿,又是一个撞上死胡同的!

                 ⑤这位长衫老者却不同常人。他走出来时,面无懊丧,而是目光闪闪,似在思索,然后站在胡同口,向左右两边光秃秃的墙壁望了望,跟着蹲下身,打开那布包,包里面有铜墨盒、毛笔、书纸和一个圆圆的带盖的小饭盆。他取笔展纸,写了端端正正、清清楚楚四个大字:此路不通。又从小盆里捏出几颗饭粒,代做糨糊,把这张纸贴在胡同口的墙壁上,看了两眼便飘然而去。

                 ⑥咦,谁料到这张纸一出,立刻出现奇迹。过路人刚要抄近道扎进胡同,一见纸上的字,转身就走,小商贩们即使不识字,见这里进出人少,疑惑是死胡同,自然不敢贸然进去。胡同陡然清静多了。过些日子,这纸条给风吹雨打,残破了,胡同里的住家便想到用一块木板,依照这四个字写在上边,牢牢钉在墙上,这样就长久地保留下来。

                 ⑦胡同自此大变样了。

                 ⑧它出现了从来没见过的情景:有人打扫,有人种花,有孩童玩耍;鸟雀也敢在地面上站一站。逢到一夜大雪过后,犹如一条蜿蜒洁白的带子,渐渐才给早起散步的老人门,踩上一串深深的雪窝窝。这些饱受市井喧嚣的人家,开始享受起幽居的静谧和安宁来了。

                 ⑨于是,我挺奇怪,本来这么简单的一举,为什么许多年里不曾有人想到?我因此愈加敬重那矮小、不知姓名、肯思索、更肯动手来做的长衫老者了……(选自《语文报》)

            • 10.

              我只好留在母亲身边,觉得这种不同的待遇十分不公道。我一直盯着父亲,看他郑重其事地带着两个女儿和女婿向那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走去。

                 我父亲突然好像不安起来,他向旁边走了几步,瞪着眼看了看挤在卖牡蛎的身边的女儿女婿,就赶紧向我们走来。他的脸色十分苍白,两只眼也跟寻常不一样。他低声对我母亲说:“真奇怪!这个卖牡蛎的怎么这样像于勒?”

                 母亲有点莫名其妙,就问:“哪个于勒?”

                 父亲说:“就……就是我的弟弟呀。……如果我不知道他现在是在美洲,有很好的地位,我真会以为就是他哩。”

                 我母亲也怕起来了,吞吞吐吐地说:“你疯了!既然你知道不是他,为什么这样胡说八道?”可是父亲还是放不下心,他说:“克拉丽丝,你去看看吧!最好还是你去把事情弄个清楚,你亲眼去看看。”

                 母亲站起来去找她两个女儿。我也端详了一下那个人,他又老又脏,满脸皱纹,眼光始终不离开他手里干的活儿。

                 母亲回来了。我看出她在哆嗦。她很快地说:“我想就是他。去跟船长打听一下吧。可要多加小心,别叫这个小子又回来吃咱们!”

                 父亲赶紧走去。我这次可跟着他走了,心里异常紧张。父亲客客气气地和船长搭上话,一面恭维,一面打听有关他职业上的事情,例如哲尔赛是否重要,有何出产,人口多少,风俗习惯怎样,土地性质怎样等等。后来谈到我们搭乘的这只“特快号”,随即谈到全船的船员。最后我父亲终于说:“你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那个人倒很有趣。您知道点儿这个家伙的底细吗?”

                 船长本已不耐烦我父亲那番谈话,就冷冷地回答说:“他是个法国老流氓,去年我在美洲碰到他,就把他带回祖国。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回到他们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他叫于勒……姓达尔芒司,——也不知还是达尔汪司,总之是跟这差不多的那么一个姓。听说他在那阔绰过一个时期,可是您看他今天已经落到什么田地!”

                 我父亲脸色早已煞白,两眼呆直,哑着嗓子说:“啊!啊!原来如此……如此……我早就看出来了!……谢谢您,船长。”

                 他回到我母亲身旁,是那么神色张皇。母亲赶紧对他说:“你先坐下吧!别叫他们看出来。”

                 他坐在长凳上,结结巴巴地说:“是他,真是他!”然后他就问:“咱们怎么办呢?”母亲马上回答道:“应该把孩子们领开。若瑟夫既然已经知道,就让他去他们找回来。最要留心的是别叫咱们女婿起疑心。”

                 父亲突然很狼狈,低声嘟哝着:“出大乱子了!”

                 母亲突然暴怒起来,说:“我就知道这个贼是不会有出版的,早晚会重新回来拖累我们的。现在把钱交给若瑟夫,叫他去把牡蛎钱付清。已经够倒霉的了,要是被那个讨饭的认出来,这船上可就热闹了。咱们到那头去,注意别叫那人挨近我们!”她说完就站起来,给了我一个5法郎的银币,就走开了。

                 我问那个卖牡蛎的人:“应该付您多少钱,先生?”

                 他回答:“2法郎50生丁。”

                 我把5法郎的银币给了他,他找了钱。

                 我看了看他的手,那是一只满是皱痕的水手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我心里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

                 我给了他10个铜子的小费。他赶紧谢我:“上帝保佑您,我的年轻的先生!”

                 等我把2法郎交给父亲,母亲诧异起来,就问:“吃了3个法郎?这是不可能的。”

                 我说:“我给了他10个铜子的小费。”

                 我母亲吓了一跳,直望着我说:“你简直是疯了!拿10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她没再往下说,因为父亲指着女婿对她使了个眼色。

                 后来大家都不再说话。

                 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那就是哲尔赛岛了。

              (节选自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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