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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我的“节日”

              ①我在四十年的教学生涯中,开始怕上课,接着喜上课,后来觉得上课是人生的节日。天天上课,天天过节,哪里还有一种职业比教师更幸福呢?

              ②上课既然是节日,认真备课是无须说的。你可以讲一个有争议的观点,但每一个汉字你都必须读准,读错字是不允许的。至于大部分学生常读错的字,你在读到这个字时,还必须故意读重一些,让学生交头接耳,以为老师读错了字,然后你把这个字用拼音注出来,并说这个字常有人读错这样,你既纠正了错误的读音,又获得了学生的信任。这以后,你放心好了,学生们再也不会交头接耳。但这不重要

              ③上课前的那一个晚上,或上课的那天清晨,你必须洗一个澡——身上的污垢去掉了,会平添几分精神。当走上讲台时,你必须穿着你最好的服装。这是你的节日,此时不穿,何时再穿,我有几身西装,真过节时,倒很少穿,可上课时是一定要穿的。我仅有的名牌就是一条金利来领带,每次我都细心地系上它。皮鞋必须擦亮,这我得感谢我的妻子,因为她知道我的习惯,她总是在我上课前一天,把皮鞋擦亮,并放在我的书房门边,让我很方便地穿上。这四十年中,我在各地上课,我的习惯是,手里拿着一支粉笔站着、走着讲课,绝不坐着。

              ④你就想象我上课时的样子吧!他站着,讲着,随意地做着各种手势。你瞧,此刻他为了说明文学语言“陌生化”,步伐变得如同艺术表演的舞步一样,他竟在学生面前装成街上的游客,东张西望地先走了几步,然后又跳起了三步舞或四步舞;为了说明人类的行为和心理总是符合“对立的原理”,他学举重运动员,先蹲下,后举起,还学跳高运动员,先用力向下一踏,再高高地飞身而起,越过了横杆。虽然舞步并不漂亮,动作也不规范,但这没关系,因为这舞步与动作,与所讲的观点十分吻合,引起了学生会心的笑声,他也颇为欣赏自己的表演。这样很累,他在下课回家后,立马瘫倒在沙发上,像一头生病的猪。但这也不重要

              ⑤知识义理总是与生活相通的。为了深入浅出,你不能老是念讲义,你得运用你自己的生活体验,让学生觉得你是一个会观察、会体验、会检讨自己生活的人。为了说明“特征”是什么,你把你全家三口都“搭”进去了,你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

              ⑥那时,我四十多岁,住在校外,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上课、开会,还要做行政工作,早出晚归,家务事都由多病的妻子操持。有时我回家很晚,常遭妻子埋怨。

              ⑦有一次,我回到家时已近晚上10点,妻子、孩子等我回家吃饭,都等急了。这一次我的处境非常糟。妻子怒不可遏,难听的话劈头盖脸向我袭来。她说我在家什么也不干,是个白吃饭的——一骂就是半小时。我像个犯了错误的小学生,低着头听着这前所未有的唠叨。我心想,我也做了家务事,你怎么能这样一笔抹杀呢?但我不敢出声。我对我的孩子出来为我辩护,以收拾这难堪的局面也不抱希望,因为他总是站在他母亲的一边。

              ⑧然而奇迹出现了。我的孩子突然向我走来,一下子夺下我还挂在肩膀上像粪兜一般的黄色书包,往地上用力一倒,然后指着地上乱七八糟的东西,冲他母亲吼叫起来:“你看,你说我爸是白吃饭的,什么也不干,是吗?看他书包里装着什么!”地上散开了我书包里的东西。这里有我正在读的夹满了纸条、画了许多红道的书本;有密密麻麻写了许多小字的讲义本;有刚做的卡片;有学生的论文、作业;有给老家寄的汇款单的存根;有粉笔头;有发干的白菜叶;有半干不干的面条;有破碎的干馄饨皮,馄饨皮上还粘着粘糊的肉末,已经发臭了……看着地上的这些东西,妻子哭了,我自己也流下了眼泪。那些不该在书包里出现的东西是我下班时为家里买的,我身上只有一个书包,我就让它们与书本、讲义、粉笔临时做了伴,我的一次生活危机就这样过去了。

              ⑨一代中年知识分子丰富而艰辛的生活,都浓缩在这个书包里。这书包就是“特征”。学生们为我的故事鼓掌,他们理解了“特征”的含义,似乎又受到感动。课后,有学生为此写诗赞美我。但这也不重要

              ⑩最重要的是上课时的感觉,这是一种快感,一种美感,一种价值感,一种幸福感,一种节日感,一种自我实现感……对了,我想起了小时候有一次,在小溪里抓鱼,抓了好半天,仍一无所获,我感到很失望。可突然运气来了,我终于抓住了一条不算大却看起来很肥美的鳜鱼,我那幼小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时刻。我这一生遇到的倒霉事不少,幸运的是我经常上课,每上完一堂成功的课,都有抓住一条鳜鱼的感觉。

              (童庆炳/文,有删改)

            • 2.

              妈妈的礼物

              孙君飞

              ①一个妈妈提前被病魔带走了,她临走的时候,两只眼睛还像夜空中的星星那样。她没有什么能够留给女儿,她连一本书都没有,也没有什么回忆录。她只留给女儿一个心形的红色小盒子,小到可以轻轻松松地握在手掌心里。“宝宝,妈妈永远的好宝宝!这是妈妈送给你的最特别的一件礼物,它可以送给你很多次、很多次,不是只有这一次。它当然值钱,但不仅仅是值钱。你一定要保护好它,就像保护你自己。亲爱的好宝宝,妈妈永远爱你!”说完这番话,她永远闭上了眼睛,但小女孩觉得妈妈的眼睛还像夜空中的星星那样。

              ②不知道为什么,小女孩从一开始就没有打开过小盒子,越到后来越不想打开它。“这是妈妈留给我的最特别的礼物!”她感到这已经足够了,有这样一件小东西陪伴着自己,就已经足够了,不需要再打开盒子看里面是什么。妈妈叮嘱小女孩要像保护自己一样保护它,她相信自己办得到。

              ③她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个钎子,去叮叮当当地凿一块大石头,想凿出一个安放小盒子的空洞。不过,她的力气不够大,凿得大石头火星四溅,进展却很缓慢。小女孩在妈妈走后,第一次委屈地哭了,哭得那么伤心。这时,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她的眼泪滴到小盒子上,清风一吹,变成了蜡。蜡一层层地将妈妈的礼物包裹起来,最后变成一枚夜明珠似的东西。这一下,小女孩破涕为笑了。可是,另一件奇怪的事情又发生了:她家的一只大母鹅突然跑过来,一口将这枚“夜明珠”吞进肚子里。小女孩惊呆了,却不能狠狠地揍大母鹅一顿,逼迫它交出她的宝贝礼物。因为这是她家唯一的一只鹅,家里的盐、米和油,包括她用的书籍、纸张都是大母鹅下的蛋换来的。既然什么也不能做,小女孩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大母鹅,更加伤心地哭起来。今天怎么这么倒霉啊?她感到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

              ④正在哭着,又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这只大母鹅就在小女孩附近的干草堆上产下了一枚鹅蛋,稍微有些奇怪的鹅蛋,一是它接近圆形,二是它泛着红光。大母鹅下蛋以后,嘎嘎地叫了两声,又过来用大扁嘴巴衔小女孩的裤脚。当小女孩捧起这枚鹅蛋,觉得它有些沉重。对着阳光仔细一看,里面竟躺着那枚夜明珠似的盒子!妈妈的礼物失而复得,她第二次破涕为笑,兴奋地抱起大母鹅,亲了又亲。礼物外边的蛋壳跟石头一样结实,但却是透光的,不仔细看,别人还认为是个蛋形玩具。这样的玩具也太多太普通了,谁会想着要打开它呢?就这样,妈妈送给小女孩的特别礼物,一直安然无恙地呆在她的身旁。

              ⑤孤单的时候,生病的时候,饥饿的时候,受伤的时候……她都会想起这件小礼物,都会握着这枚泛着红光的“大鹅蛋”看了又看,吻了又吻。每次见到它,她都觉得是妈妈送的新礼物,她喜欢得不得了的新礼物——它果然可以送了一次又一次,虽然在外人看来,它仅仅只有“一个”,只能送上一次。

              ⑥有一年,小女孩穷得吃不饱饭,想卖掉妈妈的礼物,它也许是一块金子,或是一颗钻石呢?幸好小女孩没有打开它!当想到自己可能还拥有一块金子甚至一颗钻石时,小女孩就有了勇气和力量。第二年,小女孩真的拥有了一块金子;第三年,小女孩就拥有了一颗钻石。后来,小女孩长成大女孩,大女孩又长成一个妈妈。别人都说她长得很像很像她的妈妈,她的女儿也很像很像她。

              ⑦小女孩曾经问过大母鹅,你知道妈妈的礼物是什么吗?它不说话,就那么凝视着她。突然,从它的嘴里掉下来一枚玻璃球。小女孩非常高兴,她认为这是最好的答案。

                                          (选自《知识窗》2011年,有删改)


            • 3.

              你是我一生的陪伴

                                                       刘墉

                 小时候,父亲常带她去爬山,站在山头远眺台北的家。

                 有一年深秋,看着满山飞舞的白芒花,父亲指着山说:“爸爸就在这儿买块寿地吧!”

                 “什么叫寿地?”“寿地就是死了之后,做坟墓的地方。”父亲拍拍她的头。她不高兴,一甩头,走到山边。父亲过去,蹲下身,搂着她,笑笑:“好看着你呀!”

                 十多年后,她出国念书回来,又跟着父亲爬上山头。

                 原本空旷的山,已经盖满了坟,父亲带她从坟间一条小路走上去,停在一个红色花岗石的坟前。碑上空空的,一个字也没有。四周的小柏树,像是新种的。

                 “瞧!坟做好了。”父亲笑着,“爸爸自己设计的,免得突然死了,你不但伤心,还得忙着买地、做坟,被人敲竹杠。”

                 她又一甩头,走开了。山上的风大,吹得眼睛酸。父亲掏手帕给她:“你看看嘛!这门开在右边,主子孙的财运,爸爸将来保佑你发财。”

                 她又出了国,陪着丈夫修博士。父亲在她预产期的前一个月赶到,送她进医院,坐在产房门口守着。

                 进家门,闻到一股香味,不会做饭的父亲,居然下厨炖了鸡汤。

              父亲的手艺愈来愈好了,常抱着食谱看。有时候下班回家,打开中文报,看见几个大洞,八成都是食谱文章被剪掉。

              有一天,她丈夫生了气,狠狠把报摔在地上。厨房里刀铲的声音,一下子变轻了。父亲晚餐没吃几口,倒是看小孙子吃得多,又笑了起来。小孙子上幼儿园之后,父亲就寂寞了。

              下班进门,常见一屋子的黑,只有那一台小小的电视机亮着,前面一个黑糊糊的影子在打瞌睡。

              心脏不好,父亲的行动愈来愈慢了:慢慢地走,慢慢地说,慢慢地吃。只是每次她送孩子出去学琴,父亲都要跟着,坐在钢琴旁的椅子上笑着,盯着孙子弹琴,再垂下头,发出鼾声。

              有一天,经过附近的教堂。A父亲的眼睛突然一亮:“哎!那不是坟地吗?埋这儿多好!”“您忘啦?台北的寿墓都造好了。”“台北?太远了!”

              拗不过老人,她去教堂打听,说必须是“教友”,才能买地。

               星期天早上,父亲不见了,近中午才回来。

              “我比手画脚,听不懂英文,可是拜上帝,他们也不能拦着吧!”父亲得意地说。她只好陪着去。看没牙的父亲,装作唱圣歌的样子,又好笑,又好气。

              一年之后,她办了登记,父亲拿着那张纸,一拐一拐地到坟堆里数:“有了,就睡这儿!”又用手杖敲敲旁边的墓碑:“Hello!以后多照顾了!”

              丈夫拿到学位,进了美商公司,调到北京,她不得不跟去。

              “到北京,好!先买块寿地,死了,说中文总比跟洋人比手画脚好。”父亲居然比她还兴奋。

              “什么叫寿地?”小孙子问。“就是人死了埋的地方。”女婿说,“爸爸已经有两块寿地了,还不知足,要第三块。”当场,两口子就吵了一架。

              “爸爸为自己买,你说什么话?他还不是为了陪我们?”“陪你,不是陪我!”丈夫背过身,“将来死了,切成三块,台北、旧金山、北京,各埋一块!”

              父亲没说话,耳朵本来不好,装作没听见,走开了。

              搬家公司来装货柜的那天夜里,父亲病发,进了急诊室,一手拉着她,一手拉着孙子。

              从母亲离家,就不曾哭过的父亲,居然落下了老泪:“我舍不得!舍不得!”B父亲的眼睛突然一亮,“死了之后,烧成灰,哪里也别埋,撒到海里!听话!”说完,父亲就去了。抱着骨灰,她哭了一天一夜,也想了许多。想到台北郊外的山头,也想到教堂后面的坟地。如果照父亲说的,撒到海里,她还能到哪里去找父亲?

              “老头子糊涂了,临死说的话不算数。就近,埋在教堂后面算了。”丈夫说,“人死了,知道什么?”她又哭了,觉得好孤独。

              她还是租了条船,出海,把骨灰一把一把抓起,放在水中,看它们一点一点从指间流失,如同她流失的岁月与青春。

              在北京待了两年,她到香港;隔三年,又转去新加坡。在新加坡,她离了婚,带着孩子回到台北。

              无论在北京、香港、新加坡或台北,每次她心情不好,都开车到海边,一个人走到海滩,赤着脚,让浪花一波波淹过她的足踝。

                

            • 4.

              每一棵草都会开花

              ①回乡下,跟母亲一起到地里去,惊奇地发现,一种叫牛耳朵的草,开了细小的黄花。那些小小的花,羞涩地藏在叶间,不细看,还真看不出。

              ②我问:“怎么草也开花?”

              ③母亲笑着扫过一眼来,淡淡说:“每一棵草,都会开花的。”

              ④我愣住了,细想,还真是这样。蒲公英开花是众所周知的,开成白白的绒球球,轻轻一吹,满天飞花。狗尾巴草开的花,就像一条狗尾巴,若成片,是再美不过的风景。蒿子开花,是大团大团的……就没见过不开花的草。

              ⑤曾教过一个学生,很不出众的一个孩子,皮肤黑黑的,还有些耳聋。因不怎么听见声音,他总是竭力张着他的耳朵,微向前伸了头,作出努力倾听的样子。这样的孩子,成绩自然好不了,所有的学科竞赛,譬如物理竞赛、化学竞赛,他都是被忽略的一个。甚至学期大考时,他的分数也不被计入班级总分。所有人都把他当残疾,可有,可无。

              ⑥他的父亲,一个皮肤同样黝黑的中年人,常到学校来看他,站在教室外。他回头看看窗外的父亲,也不出去,只送出一个笑容。那笑容真是灿烂,盛开的野菊花般的,有大把阳光息在里头。我很好奇他绽放出那样的笑,问他:“为什么不出去跟父亲说话?”他回我:“爸爸知道我很努力的。”我轻轻叹一口气,在心里。有些感动,又有些感伤。并不认为他,可以改变自己什么。

              ⑦学期要结束的时候,学校组织学生手工竞赛,是要到省里夺奖的,这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平素的劳技课,都被充公上了语文、数学,学生们的手工水平,实在有限。收上去的作品,很令人失望。这时,却爆出冷门,有孩子送去手工泥娃娃一组,十个。每个泥娃娃,都各具情态,或嬉笑,或遐想。活泼、纯真、美好,让人惊叹。作品报上省里去,顺利夺得特等奖。全省的特等奖,只设了一名,其轰动效应,可想而知。

              ⑧学校开大会表彰这个做出泥娃娃的孩子。热烈的掌声中,走上台的,竟是黑黑的他——那个耳聋的孩子。或许是第一次站到这样的台上,他神情很是局促不安,只是低了头,羞涩地笑。让他谈获奖体会,他嗫嚅半天,说:“我想,只要我努力,我总会做成一件事的。”

              ⑨刹那间,台下一片静。

              ⑩从此面对学生,我再不敢轻易看轻他们中任何一个。他们就如同乡间的那些草们,每棵草都有每棵草的花期,哪怕是最不起眼的牛耳朵,也会把黄的花,藏在叶间。开得细小而执著。

            • 5.

               散步

                                                                                                             莫怀戚

              我们在田野散步: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

              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母亲信服地点点头,便去拿外套。她现在很听我的话,就像我小时候很听她的话一样。

              天气很好。今年的春天来得太迟,太迟了,有一些老人挺不住。但是春天总算来了。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

              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嫩芽也密了;田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

                我和母亲走在前面,我的妻子和儿子走在后面。小家伙突然叫起来:“前面也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我们都笑了。

              后来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不过,一切都取决于我。我的母亲老了,她早已习惯听从她强壮的儿子;我的儿子还小,他还习惯听从他高大的父亲;妻子呢,在外面,她总是听我的。一霎时我感到了责任的重大。我想找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我决定委屈儿子,因为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我说:“走大路。”

              但是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她的眼随小路望去:那里有金色的菜花、两行整齐的桑树,尽头一口水波粼粼的鱼塘。“我走不过去的地方,你就背着我。”母亲说。

              理解与爱意化解了分歧。 这样,我们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 6.

               清澈的声音

                 ①有一些声音就似遗落在人间的精灵,偶入耳中,便入心底,濯洗着那些漫漫尘埃,让心温润如初,仿佛流年沧桑还不曾侵染。

                 ②十多年前,在一个大山深处的小村当了一段时间代课老师,那时正失意,在这天涯一般的地方,一种朴素的美很能将一颗烦躁的心平抚得极为柔软而易感。离开的时候,正是秋天,满山的树都斑斓着离别的心绪。翻过那座山,便是一条通往镇上的路,脚步刚刚踏上那片崎岖,就听到身后的山顶,一个孩子的声音遥遥传来:“老师,我会想你一一”

                 ③那声音带着山间溪水的清透,穿过满山的树,直击在我心灵最柔软处。那个女生,我上课的这三个月时间里,从不举手回答问题,也不敢读课文,甚至课间也不大声地说话。不管我怎样鼓励她,她都是怯怯的,只是有一次,悄声对我说:“老师,我一定会大声地说话的,可是现在还不能!”

                 ⑧在我悄悄离开的时刻,她用她响亮的声音为我送行,回望,她小小的身影,在远远的山顶,那声音依然在回荡。回荡,回荡成一片温暖的海,漫流过我以后所有的日子。

                 ⑤记得去年回故乡的城市,正是冬季,漫天飞雪。慢慢行走在大街上,脚步声敲醒着许多沉睡的过往,在这个小小的县城里,曾度过我整个的中学时代,二十年的烟云易散,不散的只有这个城市每个角落拥挤着的回忆。

                 ⑥忽然,便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隔着风雪,隔着车流人海的喧嚣,仿佛久违的呼唤。这许多年中,无数次听到别人喊我的名字,却都没有此刻的感受。那声音里,带着一种清澈的亲切,一种纯净的惊喜,我转头看,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男人,正目光闪亮地看着我。我一声惊呼,虽然过去了那么多的岁月,我依然一眼认出了曾经的中学同学。相拥的那一刻,周围全是直入人心的暖。

                 ⑦说了些什么已经不记得了,而那一声呼喊,却一直响在耳畔,将心一次次拉回那圣洁遥远的时光里,那些朴素而温暖的情谊,总是在风尘漫漫落寞重重时,悄悄浸润着心中所有的希望。

                 ⑧有一年离家很久很远,归来时风尘仆仆,且满心失落,当梦想失落在追逐里,黯淡的心境便契合了秋的萧瑟。刚走进自家所在的那个小胡同,便传来几声长长的叫声:“哇……哇……”心里便忽然一暖,眼睛一下子就濡湿了。那是胡同里一个聋哑的孩子,且有些智力低下,他只能发出这一种声音,一直以来,都能听到他的喊声。原来总是觉得难听至极,而此刻,却如流淌的长风,将我心底的阴霾吹散。

                 ⑨有时很羡慕那个孩子,没有长久的烦恼,每一天自在无忧,唯一的声音,可以是笑,可以是哭,没有任何的修饰和伪装,自然而然。而我们,却在世事劳碌中丢了最真实的声音,丢了最真实的自己。所以,当我失意归来,那个孩子的叫声才会如天籁入耳,而那一刻,我的泪也应该是极清澈的。

                 ⑩去年夏天,在老家,中午时小睡,梦见自己依然是儿时,睡在母亲的身边.做了噩梦,大哭,梦中的梦中醒来,却发现母亲不在,便大喊。却听见母亲就在耳畔叫我,一如童年。迷梦归来,母亲白发萧然,问我是不是做噩梦了,因为听见我不停地喊她,就像小时候一样。

                 ⑩我知道.我在梦里听见的母亲的呼唤,是此生最美的声音;而我在梦里喊出来的“妈妈”,却是母亲耳中永远响着的眷恋,纯纯如山顶的月。

            • 7.

              ①我们在田野上散步:我,我的母亲,我的妻子和儿子。

                 ②母亲本不愿出来的。她老了,身体不好,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我说,正因为如此,才应该多走走。母亲信服地点点头,便去拿外套。她很听我的话,就像小时候我很听她的话一样。

                 ③天气很好。春天来的太迟,太迟了,有一些老人挺不住。但是春天总算来了。我的母亲又熬过了一个严冬。

                 ④这南方初春的田野!大块小块的新绿随意地铺着,有的浓,有的淡;树上的嫩芽儿也密了;田野里的冬水也咕咕地起着水泡……这一切都使人想着一样东西——生命。                                                                            

                 ⑤……

                 ⑥这样,我们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到了一处,我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我的母亲虽然高大,然而很瘦,自然不算重;儿子虽然很胖,毕竟幼小,自然也轻。但我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 8.

              阳 春 面

              梁晓声

              早年的五角场杂货店旁,还有一家小面馆,卖面、馄饨、包子。

              它的服务对象显然是底层大众。可当年的底层大众,几乎每一分钱都算计着花。但凡能赶回家去吃饭,便不太肯将钱花在饭店里,不管那店所挣的利润其实有多么薄。

              店里一向冷冷清清。

              我进去过两次。第一次,吃了两碗面;第二次,一碗。

              第一次是因为我一大早空腹赶往第二军医大学的医院去验血。十点多钟徒步回来,已是饥肠辘辘。回到学校,吃中饭还有一个多小时;便身不由己地进入了店里。

              我是那时候出现在店里的唯一顾客。

              服务员是一位我应该叫大嫂的女子,她很诧异于我的出现。我言明原因,她说也只能为我做一碗“阳春面”。

              她说有两种价格的——一种8分一碗,只放雪菜。另一种1角2分一碗,加肉末儿。

              我毫不犹豫地说就来8分一碗的吧。

              依我想来,仅因一点儿肉末的有无,多花半碗面的钱,太奢侈。

              她又说:雪菜也有两种。一种是熟雪菜,以叶为主;一种是盐拌的生雪菜,以茎为主。前者有腌制的滋味,后者脆口,问我喜欢吃哪种。

              我口重,要了前者。并没坐下,站在灶间的窗口旁,看着她为我做一碗“阳春面”。

              我成了复旦学子以后,才知道上海人将这种面条叫“阳春面”。为什么叫“阳春面”,至今也不清楚,却欣赏那一种叫法。正如我不嗜酒,却欣赏“竹叶青”这个酒名一样。“阳春面”和“竹叶青”一样不乏诗意呢。

              那位我该叫大嫂的女子,片刻为我煮熟一碗面,再在另一锅清水里焯一遍。这样,捞在碗里的面条看去格外白皙。另一锅的清水,也是专为我那一碗面烧开的。之后,才往碗里兑了汤加了雪菜。那汤,也很清。

              当年,面粉在我国价格几乎一致。一斤普通面粉1角8分钱;一斤精白面粉2角4分钱;一斤上好挂面也不过4角几分钱。而一碗“阳春面”,只一两,却8分。而8分钱,在上海的早市上,当年能买二斤鸡毛菜……

              也许我记得不准确,那毕竟是一个不少人辛辛苦苦上一个月的班才挣二十几元的年代。这是许多底层的人们往往舍不得花8分钱进入一个不起眼的小面食店吃一碗“阳春面”的原因。我是一名拮据学子,花起钱来,也不得不分分盘算。

              在她为我煮面时,我问了她几句:她告诉我她每月工资24元,她每天自己带糙米饭和下饭菜。她如果吃店里的一碗面条,也是要付钱的。倘偷偷摸摸,将被视为和贪污行为一样可耻。

              转眼间我已将面条吃得精光,汤也喝得精光,连道好吃。

              她伏在窗口,看着我笑笑,竟说:“是吗?我在店里工作几年了,还没吃过一碗店里的面。”

              我也不禁注目着她,腹空依旧,脱口说出一句话是:“再来一碗……”

              她的身影就从窗口消失了。

              我立刻又说:“不了,太给你添麻烦了。”

              “不麻烦,一会儿就好。”——窗口里传出她温软的话语。

              那第二碗面,我吃得从容了些,越发觉出面条的筋道,和汤味的鲜淳。我那么说,她就笑了,说那汤,只不过是少许的鸡汤加入大量的水,再放几只海蛤煮煮……

              回到复旦我没吃午饭,尽管还是吃得下的。一顿午饭竟花两份钱,自忖未免大手大脚。我的大学生活是寒酸的。

              毕业前,我最后一次去五角场,又在那面食店吃了一碗“阳春面”。已不复由于饿,而是特意与上海作别。那碗“阳春面”,便吃出依依不舍来。毕竟,五角场是我在复旦时最常去的地方。那汤,也更觉其鲜淳了。

              她说,她长了4元工资,每月挣28元了。

              她脸上那知足的笑,给我留下极深极深的记忆……

              面食店的大嫂也罢,那几位丈夫在城里做“长期临时工”的农家女子也罢,我从她们身上,看到了上海底层人的一种“任凭的本分”。即无论时代这样或者那样,他们和她们,都可能淡定地守望着自己的生活。那是一种生活态度,也是某种民间哲学。

              也许,以今人的眼看来,会曰之为“愚”。

              而我,内心却保持着长久的敬意,依我看来,民间之原则有无,怎样,亦决定,甚而更决定一个国家的性情。

              是的,我认为国家也是有性情的……

                            

            • 9.

              荣誉

                 为了买它,我们计划了两个星期。每天路过,我们总要在橱窗前站一会,贪婪地望着它。终于,我生日那天,4月15日,中午12点整,我们发问了:“多少钱?”“275个法郎”,卖水果的说,“这是头等菠萝,新鲜,汁水多。”

                 我妻子嫌贵,但我不,比起西瓜来,当然贵,但比起别的菠萝来,大概不贵,于是我们买了,带回家来,放在烟灰缸上,好好地端详了一番。我们围着它走了一圈,摸摸它,夸它。多么精致、多么富有异国情调的小东西!顶上长了一撮小小的像是棕榈树的植物。要是给它浇点水,或是放在水盆里,大概很快会长大的吧,说不定还会开花呢。

                 旅店里马上传开了:9号房间里买了菠萝。清洁女工来了(这是我们第一次有幸见她),她建议我们先削皮,撒上糖,再放一两天。“瞎说,”楼梯口的一个英国女学生告诉我们,“要泡上甜酒才好吃。”一位匈牙利同胞(过去只是见面点点头的关系),写了一张条子塞在门缝中给我们留言:“谁的话都别信!”要厚厚地削一层皮,因为皮不好吃。至于肉,该怎么吃就怎么吃。

                 晚上,我们把菠萝去了皮,吃掉了。什么味道也没有,就像什么瓜,好像还不如瓜。生吃了几口,撒了糖再咬几口,还喝了几口甜酒,勉勉强强地总算吃下去了,最后喝一杯水才彻底下咽。

                 第三天,在楼道里遇到了那个英国女学生。

                 “怎么样?”她问。

                 “很好吃。”我说。

                 她深有所感:“是啊,菠萝毕竟是菠萝。”

                 从此以后每次路过水果店,我总是在橱窗前站一会儿,希望有机会再买一个。

            • 10. 其实很简单

              “抓强盗——抓强盗啊!……”女人歇斯底里地叫喊着。

              光天化日下,一个歹徒正在抢劫,旁若无人;被抢的女人拼命抱紧自己的坤包,死活不放。

              大街上人来人往。有的视而不见,有的驻足远观,有的且看且退。谁也不敢制止歹徒行劫。不仅不敢制止,连呵斥一声的举动也没有;不仅不敢呵斥,就是悄悄用手机报个警也无人肯试。

              沉默。好一阵可怕的沉默。

              沉默过后,有个戴着眼镜、弱不禁风的小伙忽然一声怒吼,像狼一般冲向歹徒。

              歹徒大惊,立即掏出一把尖刀,目眦尽裂地瞪着小伙:“狗咬耗子是吧?再不识趣老子捅了你!”

              小伙愣怔一下,仍然像狼一般猛扑上去。

              很快,小伙摇摇晃晃,蹲了下去;但片刻,又咬紧牙关站立起来。虽然被锋利的尖刀刺中下腹,但小伙强忍剧痛,没有倒下。他一手紧紧抓住刀柄,不让尖刀深入;一手像钳子,死死钳住歹徒的手腕不放。

              女人趁机挣脱,嗷嗷大叫,挥拳砸向歹徒。

              歹徒的脸红一阵白一阵,一时不知所措。

              众人被小伙的英雄壮举深深感染,群情激愤,一窝蜂地射向歹徒,七手八脚,将歹徒摁倒在地。

              有人赶紧掏出手机报警。

              警车风驰电掣般地赶到,迅速给歹徒戴上了手铐。

              人们小心扶住小伙,送上警车。

              “儿子,我的儿子!”听到小伙吃力的呻吟,人们才发现小伙的身旁还站着个小男孩。小男孩五六岁的样子,被刚才惊心动魄的一幕吓呆了。

              警车一路鸣笛,将小伙送到医院。

              幸亏没有刺中要害。几天后,小伙的伤情得到缓解。

              有关部门要给小伙评见义勇为奖,消息传来,小伙所在的单位竟炸开了锅。

              “他可是我们单位最胆小怕事的人啊!”

              “平常谨小慎微得不敢踩死一只蚂蚁!”

              “说歹徒不费吹灰之力抢劫了他,我们还信!他会赤手空拳与扬着凶器的歹徒搏斗,太邪!”

              ……

              这样的议论传出,记者深感蹊跷。

              “当时,那么多人鱼不动、水不跳的,你一个文弱书生,何来胆量挺身而出?特别令人震惊的是,面对歹徒凶狠的尖刀,你为什么还敢奋勇向前?”记者找到病榻上的小伙,好奇地探问。 小伙犹豫道:“你是想听真话,还是……”

              “当然想听真话!”

              “那好,只是我的话你千万不要对外报道。”小伙的脸上飞过一朵红云。

              记者认真地点点头。

              “当时,我的儿子憋不住拽了一下我的手,‘爸,抓歹徒、抓歹徒呀!’我的儿子才6岁,还是稚气未脱的小毛孩,我堂堂一个大男人,总不能在他面前装孬种,让他都瞧不起吧?”

              记者一愣:“就这一点?”

              “对,就这一点!”

              (选自《小说界》2013年第1期,有删改。作者 戴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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