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50条信息
2016年4月12日,荣宝公司向顺发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订购了10吨纯棉布料,付定金5万元,约定5月31日送贷上门。5月下旬顺发公司发传真给荣宝公司要求交货时间再宽限一周,荣宝公司表示同意。6月7日顺发公司在送货途中突遇洪水,不慎冲走1吨布料。几经周折后于6月9日将货送达荣宝公司。荣宝公司验货时发现,这批布料不仅数量缺1吨而且材质并非纯棉,双方因此发生纠纷。荣宝公司负责人主张用先仲裁后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l)指出本案中顺发公司涉及的违约类型。
(2)你认为荣保公司的主张可行吗?请说明理由。
刘某与甲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刘某将一批原材料送往甲公司。刘某发货后,突发的洪水冲断了通往甲公司的道路,导致交货时间延迟。对此,正确说法是
①刘某的行为属于约定的免责情形②刘某的行为属于法定的免责情形
③可以免除刘某合同履行义务 ④应当免除刘某合同履行义务
商业保险合同的订立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遵循的原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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