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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邬女士在北京诚轩拍卖有限公司举办的《中国油画雕塑》拍卖会的竞买活动中,成功竞得颜文操油画作品《雪霁》。双方签署了成交确认书。该拍卖品的落槌价为25万元,酬金为3万元。依据《拍卖法》及该公司的《拍卖规则》,邬女士应该于拍卖成交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拍卖品的落槌价及酬金,并领取拍卖品。但邬女士却在竞买成功后两个多月迟迟不领取拍卖物,也不支付货款及酬金。诚轩公司追索至法院,要求支付落槌价、酬金及逾期付款的利息、保管费、保险费等共计30多万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材料二 北京天语将武汉滚石娱乐有限公司及武昌分公司告上法庭。北京天语诉称,华研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对《隐形的翅膀》《香水百合》等13首音乐电视作品享有著作权。北京天语经华研公司授权,取得这些歌曲在我国大陆地区的专属授权,而武汉滚石未经授权,擅自以营利方式放映这些歌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1)从合同的订立过程分析中推测本案诉讼的大致结果。如果法院判邬女士败诉,邬女士将可能以哪些方式承担法律责任?
(2)武汉滚石有没有侵犯北京天语著作权?结合材料说明法律依据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