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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条约名称 | 《布列斯特和约》 | 《苏德互不侵犯条约》 |
签订时间 及国家 | 1918年3月苏俄同德奥集团成员国 | 1939年8月23日苏联和德国 |
主要内容 | 双方立即停战,结束战争状态,使国军队全部复员。俄国承认乌克兰和芬兰为独立国家,放弃对波兰、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的管辖权。 | 缔约双方互不以武力进行侵略和攻击,也不勾引他国以对付缔约国另一方;缔约国一方如与他国交战,另一方决不支持该第三国;缔约国双方不参加任何直接或间接反对缔约国另一方的国家集团;条约有效期10年。 |
| 在俄国全部军队复员及全面和约签订之后,德军才全部擞出其占领的有关地区。和约批准后双方立即恢复外交关系。 | 《附加秘密议定书》规定:芬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划归苏联的势力范围,立陶宛划归德国的势力范围;德国和苏联的势力范围大体上以纳雷夫河、堆斯杜拉河一线为界;德方承认,属于罗马尼亚的比萨拉比亚地区划入苏联的势力范围。 |
备注 | 苏俄还与德国签订了不平等的贸易协定,予德国赔款60亿马克。 | 苏德互不侵犯条约,只有在同时签订一项特别议定书,并以之为该条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下方属有效。 |
--摘编自周启先《(苏德互不侵犯条约)与<布列斯特和约>之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从苏俄方面分析《布列斯特和约》签订的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签订所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