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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条信息

            • 1.
              (15分)【选修2《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伯里克利执政时期,国家的一切公职向全体公民开放,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任资格也不再是门第和财富……雅典宪法对公职人员的津贴作如下规定:公民出席民众会,或领取6个俄波尔;一次最高会议可领取9个俄波尔;陪审员领3个俄波尔;议事会议员领5个俄波尔;凡担任主席者另加膳食费1个俄波尔;九执政官每人领4个俄波尔。
              ——尹明明、鲁运庚《雅典民主政治中的公职津贴制》
              材料二 主权在实质上属于法兰西人民;所有公职人员都是受人民委任的人员,人民选举他们,也能罢免他们……为了不使财产的不平等挤掉权利的平等,宪法要求靠自己劳动生活的公民响应法律号召而在人民集会中担任公共职务时,对其所花费的时间应给予报酬。
              ——【法】罗伯斯庇尔《论代议制政府》(1793年)
              请回答:
              (1)椐材料一归纳伯里克利执政时期扩大民主政治的举措。材料中雅典宪法这一规定体现的理念与材料二中的哪一观点相似?(6分)
              (2)罗伯斯庇尔自称是卢梭的忠实信徒,材料二体现了卢梭的哪些主要思想?分析罗伯斯庇尔的上述主张对法国大革命的积极影响。(10分)
            • 2.
              (15分)【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在一切真正的民主制之下,行政职位并不是一种便宜,而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凡是需要专门才能的地方,例如军事职务,就应该由选举来充任;而抽签则适宜于只需要有健全的理智、公正与廉洁就够了的地方,例如审判职务。……国家的扩大给予了公共权威的受托者更多的诱惑和滥用权力的办法;所以越是政府应该有力量来约束人民,则主权者这方面也就越应该有力量来约束政府。
              ——卢梭《社会契约论》
              材料二 没有考试,虽有奇才之士,具飞天的本领,我们亦无法可以晓得,正不知天下理没了多少的人材呢!因为没有考试的缘故,一班并不懂得政治的人,他也想去做官,弄得乌烟瘴气,人民怨恨。……五权宪法如一部大机器,直接民权又是机器的制扣。人民有了直接民权的选举权,尤必有罢官权,选之在民,罢之亦在民。
              ——孙中山《五权宪法草案》
              请回答:
              (1)据材料一,概括卢梭关于官员产生的主要方式。如何理解“行政职位并不是一种便宜”的说法。(6分)
              (2)与材料一相比,材料二在官员选拔和制约方式上有何新主张,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孙中山提出这些主张的原因。(9分)
            • 3.
              (15分)【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有一种最根本的无可避免的缺点,使得国君制政府永远不如共和制政府,那就是:在后者之中差不多唯有英明能干的人,公共舆论才会把他们提升到首要的职位上来,而他们也会光荣地履行职务的;反之,在国君制之下,走运的人则每每不过是些卑鄙的诽谤者,卑鄙的骗子和卑鄙的阴谋家;使他们能在朝廷里爬上高位的那点小聪明,当他们一旦爬了上去之后,就只能向公众暴露他们的不称职。
              ——卢梭《社会契约论》
              材料二 变法之本, 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学校之立,在变科举,而一切要其大成,在变官制。……远法三代,近采秦西,合科举于学校;自京师以讫州县,以次立大学小学,聚天下之进才,教而后用之,入小学者比诸生,入大学者比举人,大学学成比进士;选其优异者出洋学习,比庶吉士(庶吉士:明清在科举进士中选择有潜质者进入翰林院学习,之后经考核再授各种官职)。其余归内外户刑工商各部任用,比部曾(部曹:指清代各部属官),庶吉士出洋三年,学成而归者,授职比编栓(编栓:指翰林院编修或检讨官,科举进士的前三名才能授予此官职)。
              ——梁启超《变法通议》
              (1)根据材料一,概述卢梭的基本观点。他是如何以选官为例解释这一观点的?(6分)
              (2)根据材料二,概述梁启超在选官方式上与卢梭的主张有何不同?对此你是如何评价的?(9分)
            • 4.
              中世纪的西欧城市
              12世纪末,伦敦有4万左右人口,是不列颠诸岛最大的城市和整个西北欧的首要商业中心。英国许多主教、修道院长和公爵都在城里有房子,国王在威斯敏斯特西区的宫殿里处理大部分事务。伦敦有139座教堂,每小时都能听到钟声。
              伦敦的街道非常窄小,大部分都未铺上石板,整天都挤满了人、狗、马和猪。街道两旁排满房屋和店铺,大多数都是木结构的,在缝隙处填着稻草。泰晤士河上的木桥被替换成石桥;街上有清洁工每天清除垃圾;城里还有英国唯一的排水系统,街道中心有排水沟。12世纪早期,城里甚至还有了一个公共厕所。
              一位叫William fitz Stephen的伦敦市民在1175年这样赞叹道:“伦敦享受着新鲜的空气,笃行着基督的教诲;它拥有坚固的城防以及自然优美的环境;市民以它为荣耀,女人含蓄有礼。”而一位12世纪的法国犹太商人对一位即将前往英国的朋友如此警告说:你到英国之后,若要经过伦敦,就赶快穿过去……世界上任何污秽邪恶的东西在那里都找得到。……如果你不想和作恶的人住在一起的话,就别住伦敦。
              从上述三段描述12世纪伦敦的文字中,了解中世纪西欧城市的大致面貌。请据此回答:
              (1)12世纪的伦敦具有哪些中世纪西欧城市的特点?(6分)
              (2)透过这三段文字,运用所学,写出你认识西欧中世纪历史的思路。(6分)
            • 5.
              (15分)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1748年)
              材料二 当我看到任何一个权威被授以决定一切的权力和能力时,不管人们把这个权威称做人民还是国王,或者称做民主政府还是贵族政府,或者这个权威是在君主国行使还是在共和国行使,我都要说,这是给暴君种下了种子,而且我将设法离开那里,到别的法制下生活,在思想上我倾向民主制度……自由、法制、尊重权利,对这些我极端热爱----但我并不热爱民主……我无比崇尚的是自由,这便是真相。
              ——摘编自(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1835年)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指出孟德斯鸠与托克维尔的主要观点。(6分)
              (2)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孟德斯鸠与托克维尔民主观的进步性。(9分)
            • 6.
              (10分)【历史——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今试举卢梭民约之大经大法而列之:(甲)民生而自由者也,于其群为平等而皆善,处于自然,则常如此……(丙)群之权利,以公约为之基;战胜之权利,非权利也。
              ——严复《<民约>平议》
              (1)材料一中严复认为卢梭的主要思想有哪些?(不得摘抄材料原文)(3分)
              材料二 卢氏(卢梭)之言,药也;伯氏(卢梭学说反对者)之言,粟也。痼疾既深,固非恃粟之所得瘳(病愈)。然药能已(治愈)病,亦能生病,且使药证相反,则旧病未得豁,而新病且滋生。故用药不可不慎也。
              ——梁启超《新民丛报》(1903年)
              (2)据上述材料并结合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实际,如何理解梁启超“用药不可不慎”的观点?(7分)
            • 7.
              【民主思想与实践】(15分)
              材料一:制定法律的权利归谁这一点就决定国家是什么形式。……立法权不仅是国家的最高权力,而且当共同体一旦把它交给某些人时,它便是神圣和不可变更的;如果没有得到公众所选举和委派的立法机关的批准,任何人的任何命令,无论采取什么形式或以任何权力做后盾,都不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性。
              ------洛克《政府论》
              材料二:如果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手中,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离,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实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则将拥有压迫者的力量。如果同一个人或是由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个机关行使这三个权力,即制定法律权、执行公共决议权和裁判私人犯罪或争诉权,则一切便都完了。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1)材料一表明了洛克怎样的政治主张?这一主张有何现实意义?(6分)
              (2)材料二反映了孟德斯鸠怎样的政治主张?洛克的主张与孟德斯鸠的主张有何关系?(9分)
            • 8.
              (15分)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人既然是平等的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人民在出让自己的权利时并没有将自己所有的权利交给政府,而是保留了一些重要的权利。如果同一批人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力,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极大的诱惑,使他们动辄要攫取权力,借以使他们自己免于服从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并且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时,使法律适合于他们自己的私人利益,因而他们就与社会的其余成员有不同的利益,违反了社会和政府的目的。
              ——摘自洛克《政府论》(1668年)
              材料二 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被他们的“造物主”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则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如果遇有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变成损害这些目的的,那么,人民就有权利来改变它或废除它,以建立新的政府。
              ——摘自美国《独立宣言》(1776年)
              (1)依据材料一概括洛克的思想主张。(6分)
              (2)两则材料之间存在什么关系?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独立宣言》的发表产生的积极影响。(9分)
            • 9.
              (15分)【选修2----近代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马基雅维里在讨论共和的《李维史论》中说,人性的软弱使民众难以抵抗腐败
              的诱惑,他们不易为共和做牺牲,反而更容易被专制权力所网罗,“为了一点小恩小惠就成为专制的帮凶”。而且,就像罗马共和晚期恺撒称帝的时候“民众懵懂无知,居然看不到正在套到自己脖颈上的缳轭”。现在人们回顾共和在民国初期的失败,往往归咎于强权人物对共和制度的破坏。制度的失败总是在历史书里留下太专一的印痕,使那些没有能在历史书里现身的其他失败因素几乎被完全忽略。……1911年的共和革命是在一个人民不自由.对自由非常缺乏了解的国家里发生的。中国很幸运地有了像孙中山这样的“贤明之士”,但是,仅仅这样的贤明之士,并不能解除共和的危机:“假如因腐败而衰落的城邦能够东山再起,那也是因为当时正好有德行好的人在世,而不是因为维持着良好秩序的集体德行。此人一死,(国家)便会重蹈覆辙。”
              ——徐贲《辛亥革命历史教训:腐败的国民乃是共和制度杀手》
              材料二 梁启超认为精神是文明的最根本方面,“文明者,有形质焉,有精神焉,求形质之文明易,求精神之文明难.精神既具,则形质自生,精神不存,则形质无附,然则真文明者只有精神而已”,他又结合中国传统的元气论对其作了进一步发挥。他将精神分为形质之精神和精神之精神,政治法律制度等可见可闻但不可触摸,为形质之精神,而“国民之元气,则非一朝一夕所致,非一人一家之所可成,非政府之力所能强逼,非宗门之教所能劝导,是之谓精神之精神。”元气是文明的根本,更是立民进而立国的根基,“国于天地,必有以立。国所与立者何?曰民而已;民所以立者何?曰气而已。”不管中国还是日本,文明的程度都不如欧美,学习西方,根本的是要学习西方文明的精神,尤其是中国旨在学习西方技术和制度的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都不成功,这就使梁启超更加相信学习西方精神的重要。但是如何学习西方的精神呢?“求精神之精神,必以精神之精神而感召之。”
              ——王敏《启蒙与反思》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在历史书里留下太专一的印痕”包括哪些,对“那
              些没有能在历史书里现身的其他失败因素”如何认识。(8分)
              (2)根据材料二指出“形质之精神和精神之精神 ”是什么?并分析梁启超为什么“相
              信学习西方精神的重要”?(7分)
            • 10.
              【选修2——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人的自然自由,就是不受人间任何上级权力的约束,不处在人们的意志或立法权之下,只以自然法作为他的准绳。……处在政府之下的人们的自由,应有长期有效的规则作为生活的准绳,这种规则为社会一切成员所共同遵守,并为社会所建立的立法机关所制定。
              ——洛克《政府论·论奴役》
              材料二 土地上所有自然生产的果实和它所养活的兽类,既是自然自发地生产的,就都归人类所共有;……他的身体所从事的劳动和他的双手所进行的工作,我们可以说,是正当地属于他的。只要他使任何东西脱离自然所提供的和那个东西所处的状态,他就已经掺进他的劳动,在这上面掺加他自己所有的某些东西,因而使它成为他的财产。
              ——洛克《政府论·论财产》
              (1)材料一阐述了哪几种“自由”,其含义分别是什么?(6分)
              (2)根据材料二,概括洛克的思想主张。综合材料一、二,分析以上思想对资本主义发展的影响。(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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