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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条信息

            • 1.

              徐中约的《中国近代史》记载;“一九四三年一月十一日,中美、中英新约签字,一百年来的不平等条约正式终止。治外法权、租界、内河航行权、军舰驶入中国领海权、……北平使馆区及北平至海口交通线外围驻兵权,一一取消。”下列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A.这些主权最早都是在《南京条约》及附件中丧失的
              B.随着不平等条约的废除,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结束
              C.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在反法西斯战场上所做的贡献
              D.该材料的记载反映了近代中国从屈辱到最终独立的历史
            • 2.

              材料

                 远东国际法庭法官既为由日本投降书上签字受降各国所派遣,法官们的席次当然应该以受降签字国的先后为序,即以美、中、英、苏、澳、加、法、荷为序。但庭长不喜欢这个安排。由于他想使与他亲近的英、美法官坐他的两侧,便提议应按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五强为中心安排,即以美、英、苏、中、法为序。但是有人指出:按照联合国宪章,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是以中、法、苏、英、美(按照国名英文字母先后)为序的。这样,中国和法国法官将坐在他的两旁。于是庭长又提议:可以用一般按国名英文字母先后为序的办法。但马上发展,居中的将是中、加等国的法官,英、美法官离庭长更远了。

                 1946年5月2日正式开庭的前一天,庭长宣布,经过盟军最高统帅同意,坐席安排是,庭长右侧为美、中、法等国法官,左侧为英、苏等国法官。这样,英、美两国法官居中。中国法官表示:“这个安排是荒谬的,它既非按照受降签字的次序,又非按照联合国安理会五强排列的次序,亦非按照一般国际会议以国名字母先后排列的次序,用意何在,殊属费解。”说毕便愤然离开。

                 第二天,远东国际法庭正式开庭。开庭前庭长宣布,最高统帅已经同意,法官行列和坐席的顺序以受降签字国的顺序为准。

                ——摘编自梅汝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建立的背景;说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长先后提出的法官座次安排的理由。


              (2)说明中国法官抗争的原因,并加以简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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