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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1889年宪法规定,天皇总揽统治大权,内阁辅佐天皇。包含相似规定的宪法是
“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这些条文应引自
“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混杂着封建残余、已经受到资产阶级影响、按官僚制度组织起来、并以警察来保卫的、军事专制制度的国家。”马克思这句话描述的是 ( )
对统一后的德意志帝国,恩格斯认为:“……在资产阶级借以组织其统治的国家机构中,也有许多东西是工人阶级可能利用来对这些机构本身作斗争的。……资产阶级和政府害怕工人政党的合法活动更甚于害怕它的不合法活动,害怕选举成就更甚于害怕起义的成就。”恩格斯的话表明德意志帝国( )
“德意志民族曾经号称‘思想家和诗人的民族’,也涌现出了一流的科学家和艺术家。……但是,这个伟大的民族有曾在一个狂人的操纵下进行过最骇人听闻的大屠杀。”后者产生的历史根源是( )
有人说,德意志帝国虽然是资产阶级性质的君主立宪制国家,但“君主”是实,“立宪”是虚。下列引用的《德意志帝国宪法》条文不能说明这一观点的是( )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最大特点是( )
德意志帝国的君主立宪政体与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相比,其特点是( )
①专制主义色彩浓厚 ②君主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 ③国王统而不治 ④宰相对君主负责
“由皇帝任命帝国宰相;皇帝任命帝国官吏,有创制法律之权;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这体现了德意志帝国宪法具有
美国历史学家平森认为,德国在短短的30年间,“从一个‘诗人和思想家’的民族转变为以工艺技术、金融和工业组织以及用物质进步为公共生活的显著特征的民族”。促成这一巨变的主要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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