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
图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图2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全体会议 图3第一次会议
材料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四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是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你们这样做,是在侮辱我们的国家。我个人也是个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
——刘少奇
(1)根据材料一,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性质是什么?(2分)它对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归属作了怎样的规定?(6分)
(2) 材料二体现新中国的哪些政治制度?(6分)
(3) 根据材料三,指出宪法规定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2分)该宪法的通过在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有什么重要意义?(4分)
(4)材料四是“文化大革命”中刘少奇被批斗时说的一番话,读了它,你有何感想?(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