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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法制建设是政治文明的坚实基础。
              材料一  制定宪法与拥立德高望重者为王的理由是相同的。因为,人们始终在求索的就是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因为凡是权利,就应当人人共享,否则就不能算是权利。如果人们能够通过某个公正善良者之手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就心满意足了,但是他们要是没有这样的好运,那就只好制定法律,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
              --(古罗马)西塞罗《论责任》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有生法,有守法(执行法度),有法于法(遵照法度行事).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管子》
              (1)依据材料一,比较《论责任》和《管子》两书对法律认识的异同点。
              材料二  清政府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后,于1908年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下面是其内容节选。
              君上大权
              一、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   
              二、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   
              三、钦定颁行法律及发交议案之权。 
              四、召集、开闭、停展及解散议院之权。  
              五、设官制禄及黜陟百司之权。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而大臣辅弼之,议院不得干预。   
              六、统率陆海军及编定军制之权。
              七、宣战、讲和、订立条约及派遣使臣与认受使臣之权。   
              十、总揽司法权。
              十一、发命令及使发命令之权。
              臣民权利义务
              一、臣民中有合于法律命令所定资格者,得为文武官吏及议员。   
              二、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   
              三、臣民非按照法律所定,不加以逮捕、监禁、处罚。   
              四、臣民可以请法官审判其呈诉之案件。   
              六、臣民之财产及居住,无故不加侵扰。   
              七、臣民按照法律所定,有纳税、当兵之义务。
              九、臣民有遵守国家法律之义务。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钦定宪法大纲》颁布的背景,对其进行评价。
              材料三   1563年,伊丽莎白女王颁布了英国历史上第一个适用于所有行业的劳工法。15-17世纪中叶,英国的劳工立法试图通过强力使雇佣双方恪守法律规定,没有体现雇佣双方个人自由选择的可能。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第一部重要的旨在纺织业中缩短学徒的工作时间和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的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这是现代劳动法的开端。1833年,英国诞生了第一个有效的工厂法。废除以管制为特点的家长式立法,为劳资关系松绑,成为这一时期英国社会立法的主要内容。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工人获得了与雇主平等的政治与法律地位;《雇主责任法》等一系列保护性立法进一步限制了雇主的自由,使其不能再任意侵害工人的利益;工会的合法地位以及集体谈判的合法性得到确认。1959年英国修正了《工资委员会法》,提高最低工资标准;1964年颁布了《职业教育法》;1972年颁布了《劳动合同法》;1974年颁布了《技术安全和生产卫生法》;1975年颁布了《就业保障法》等。
              (3)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解读英国劳工立法的历程。
              要求:提取信息充分;总结和归纳准确、完整;解释和分析逻辑清晰。
            • 2.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最早的法典,是李悝的《法典》.据陈群《魏律序》,是悝为魏文侯相,撰次诸国法所为。这一部书,在当时,……算做一部佳作,所以商君“取之以相秦”,没有重撰。……《法经》共分六篇,是(一)盗,(二)贼,(三)网,(四)捕,(五)杂,又以一篇著其加减。盗是侵犯人的财产,贼是伤害人的身体。盗贼须网捕,所以有网捕两篇。其余则并为杂律。
              --吕思勉《中国文化史》
                  材料二  古罗马的公民法内容包括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财产、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即公私法不分、实体法与程序法不分,表现出诸法合体的特征。发展到万民法以后,由于罗马帝国境内简单商品经济高度发展,民事法律关系扩大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导致私法体系更为发达。罗马法注重形式,注重法律程序。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十二铜表法》的一些规定。如买卖不动产和奴隶等,除当事人亲自到场外,还必须邀请5个证人和1名司秤参加,要讲规定的语言,做一定的动作才能生效。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让当事人慎重考虑,防止错误、欺诈、胁迫或无端反悔,也为了避免法官在司法中徇情偏袒。公民法基本上保留了注重形式、程序繁琐的特色。发展到万民法后,为了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才逐渐变得简易、灵活。程序的严格执行是为了保证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程序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罗马法注重程序是法律体系完备的表现。
              --庄鹏《罗马法的特点及对后世的影响》
                  材料三  古代史家所探究的关于古代文明的诸多问题,都和现实世界有着这样或那样的关联……他们对一些具体问题的研究以及提出问题的一些方式往往也是对当代现实的一种有意识或者下意识回应与思考。
              --黄洋《古代文明研究的现代意义》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概述《法经》的主要特点,并分析其原因。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罗马法基本特点。
              (3)概述材料三的基本观点。依据所学知识,说明研究古代法律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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