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89年戊戌变法:准许官民上书言示;取消闲散重叠机构,裁汰冗余员;废除旗人寄生特权; 2.1901年1月29日,正式颁布新政上谕。 3.1905年,清政府派戴泽等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 4.1906年,清政府下诏“预备仿行立宪”。 5.1908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仍规定皇帝有至高无上的大权。 6.1911年,清政府设立责任内阁制,庆亲王劻为内阁总理大臣,在13个内阁成员中,皇族占7人,被成为“皇族内阁” | 1.1867年,英国议会改革对法案议席分配作了调整,取消了46个“衰败选区”,分给了52个大工业城市和较大的郡。法案还降低了选民的财产资格。 2.1872年通过投票法案。 3.1883年,公布《取缔选举舞弊法》 4.1884年,颁布《人民代表法》,将城市中的“房主选举权”原则扩大到各郡区,使部分农业工人也获得了选举权。 5.1918年法案授予年满30岁的父女选举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