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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
                 1789年,随着巴黎革命的胜利,制宪会议实际上掌握了全国政权。正是通过它,确立了代表整个大革命基本成果的“八九年原则”。制宪会议第一个重要成就是通过了一系列废除封建权利的法令,总称八月法令。法令规定:“将封建制度全部加以废除”。无条件立即废除残存的农奴制、农民人身劳役、领主的拧措权、鸽舍权、兔囿权、司法特权和免税特权、教会什一税、地方政府和各种区的特权,以及买卖官职制度。一切公民无论是何出身,均有可担任政府和教会职位的权利。直接与土地相关的水佃田的贡赋和部分地区加收的实物地租以赎买方式加以废除。随后,制宪会议又通过了《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即《人权宣言》.宣言阐述的核心是“自然的、不可剥夺的和神圣的人权”。宣言强调天赋人权的原理。“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言提出,权利来自国民。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它还宣布了法治原则,“法律是公共意志的体现”,没有比法律更高的权力,“在法律面前,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法律保护公民的言论、出版、信仰等自由。宣言最后强调“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摘编自刘宗绪主编《世界近代史》
              (1)根据材料,概括“八九年原则”的内涵。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制宪会议在法国大革命中所起的作用。
            • 2. 18世纪,中国的儒家文化在法国广泛传播,对启蒙运动、法国大革命都产生了深刻影响。在《人权宣言》中,第四条规定:“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各人的自然权利的行使,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同样权利为限制。”这一规定与下列哪一 儒家思想比较接近(  )
              A.民贵君轻
              B.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C.克己复礼
              D.同声相应,同气相求
            • 3. 某位历史学家说“在树立法国的国际威望方面,《人权宣言》所起的作用胜过了法国军队所打的一切胜仗。”该观点强调《人权宣言》(  )
              A.克服了英国《权利法案》的局限
              B.超越了美国《独立宣言》
              C.极大地推动了民主思想的传播
              D.是法国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
            • 4. 材料一  路易十四相信他是上帝指定来统治法国,并拥有绝对权力的人,他引述《圣经》证明他的想法,而当时的许多人也愿意从宗教书籍中找出证据。在他的回忆录中,他说:“上帝任命国王为大众福利的惟一守护者”,因而他们是“上帝在尘世的代理人”,为有效地行使这项天赋的功能,他们需要无限的权威,他们须有“完全的自由处置所有的财产,不论属于教士或平民”。他完全相信“朕即国家”这一点,虽然他并没有真正说过。他要塑造一个真正一统的法兰西,他希望整个法兰西只听到他--太阳般的路易王的声音,他希望他的命令没有任何人敢违背。
              --《大国崛起•法国》
              材料二   国民议会在上帝面前并在他的庇护之下确认了十七条权利,它庄严宣布:第一条 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只有在公共利用上面才显出社会上的差别。 第二条 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第三条 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第四条 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各人的自然权利的行使,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同样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仅得由法律规定之。
              --法国《人权宣言》(1789年)
              (1)据材料一概括路易十四的核心主张。
              (2)材料二集中体现了哪些政治主张?评价它们对法国民主实践的重大意义。
            • 5.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不言而喻:人人生而平等,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民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则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现今不列颠国王拒绝批准那些对于公共福利最有用和最必要的法律。……我们谨庄严的宣告:自由独立的合众国解除对于英王的一切隶属关系。
              --1776年《独立宣言》材料二  第一条:“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第二条:“这些权利就是自由、平等、安全和反抗压迫。”第六条:“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参与法律的制定。法律对于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第十七条;“财产是神
              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1789年《人权宣言》(1)以上两则材料体现了资产阶级的哪些基本思想?反映在政治上其共同要求是什么?
              (2)以上两个文件对人类社会产生的积极影响有哪些?
            • 6. 奥兰坡•德•戈兹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一位女政治活动家,在《人权宣言》发布后,她起草并发表了《妇女和女性公民宣言》.阅读材料,回答问题O5。
              第一条  妇女生而自由,在权利方面与男人平等。
              第二条  一切政治结社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人类自然的与不因时效而消灭的妇女与男人的权利,这些权力是自由、所有权、安全与尤其是对压迫的反抗。
              第三条  一切主权的根源基本上在于国民,即男女的联合。任何团体、任何个人均不得行使未经国民明确授予的权利。
              --《妇女和女性公民宣言》(转引自《新全球史》)
              (1)根据材料及所学知识完成下表:
              条 文条文所主张的妇女权利(不得抄录原文)相应的理论根据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2)从内容上看,《妇女和女性公民宣言》与《人权宣言》的关系如何?指出《妇女和女性公民宣言》发表的特殊意义。
            • 7. 有关图6中三幅图象表述不正确的是:甲:这是三部能够体现启蒙思想原则的法律文件; 乙这三部法律文件的执行效果不同;丙:这三部法律文件都能体现主权在民思想;丁:这三部以维护民主共和为宗旨的法律文件(  )
              A.甲
              B.乙
              C.丙
              D.丁
            • 8. 材料一  凡未经国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税,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向国王请愿,乃臣民之权利,一切对此项请愿之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国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定罪前,特定人的一切让与及对罚金与没收财产所作的一切承诺,皆属非法而无效。为伸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国会应时常集会。一一蒋相泽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权利法案》
                  材料二  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在于保护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法律仅有权禁止有害于社会的行为。凡未经法律禁止的行为即不得受到妨碍,而且任何人都不得被迫从事法律所未规定的行为。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当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所显然必需时,且在公平而预先赔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得受到剥夺。
              一一吴绪等选译《人权宣言》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两个文件所体现的共同时代精神。
              (2)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个文件在当时所产生的不同作用。
            • 9.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各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但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况下,应对滥用此项自由负担责任。”
              --《人权宣言》第11条
              (1)为什么《人权宣言》在肯定了公民的言论、著述和出版自由权的同时,又规定了对此应当承担的责任?
              (2)列举除《人权宣言》外,法国近代时期颁布的其他资产阶级法律文献。
              (3)概述这些法律文献有什么共同历史影响。
            • 10.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第一条:“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平等的。”第二条:“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第六条:“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参与法律的制定。法律对于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第十七条:“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1789年《人权宣言》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员行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国务员辅佐大总统,负其责任,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依据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
              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可决弹动劾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据材料一二,对比两部政治言文献政治文献的异同志。
              (2)分析上述两部政治文献共同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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